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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觀總義講記 第二課

  現觀總義講記

  華智仁波切 著

  索達吉堪布 譯講

  祈禱本師釋迦牟尼佛:

  釀吉欽布奏旦涅咪揚 大悲攝受具诤濁世刹

  宗內門蘭欽波鄂嘉達 爾後發下五百廣大願

  巴嘎達鄂燦吐謝莫到 贊如白蓮聞名不退轉

  敦巴特吉堅拉夏擦漏 恭敬頂禮本師大悲尊

  祈禱上師法王如意寶:

  涅慶日俄再愛香克思 自大聖境五臺山

  加華頭吉新拉意拉悶 文殊加持入心間

  晉美彭措夏拉所瓦得 祈禱晉美彭措足

  共機多巴破瓦新吉羅 證悟意傳求加持

  爲度化一切衆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第二課

  下面繼續宣講《現觀莊嚴論總義——修行次第略說》。

  如果對方問道:像這樣的一切種智又是怎樣的呢?

  前面已經講了,欲求解脫、利益衆生者先要尋求佛的智慧——一切種智或遍智。對方問:那到底什麼是一切種智?

  我們應當了知,前面所說的“自己曾經走過的途徑”,是以因法來表示果法。

  一切種智的存在,從兩方面可以了知。一是曾經走過的途徑。像《釋尊廣傳》中所說,佛陀在因地時,爲利益天邊無際一切衆生發了大乘菩提心,圓滿了此處所講的十法。這十法是我等大師釋迦牟尼佛爲主叁世諸佛所共之道,如果他們未依此成佛,投世間以正法光明,那我們仍要在黑暗中摸索,不知有解脫。而因爲有這十法才有了佛的一切種智,所以我們從佛因地曾經走過的途徑——即使再微小的事也甯舍身命而不舍發心等利益衆生的行持,可以推知一切種智存在。這是以因法表示果法,因是十法,果是一切種智。

  也就是說,循序漸進地修持發心等十法的究竟之果,就是所謂的“一切種智”;

  這十法的安立並非無緣無故,每一法都是以佛的親身經曆爲前提,因此是成佛過程中不可缺少的十法。如果其中一法不具足,就不能示現成佛。既然由十法而能成佛,十法就可以表示一切種智。這是第一,以因法表示果法。

  然後第二方面:

  我們還應當了知,所謂“宣示于他衆”,則是以對境來表示有境。

  對境指發心等十法,有境指一切種智,“宣示于他衆”是以佛陀所通達並宣示的發心等十法,表示佛陀具有的一切種智。

  也就是說,在如理地通達了作爲對境的發心等十義之後,而爲他衆宣說,也是所謂的“一切種智”。

  佛陀通達發心等十法的含義之後,並不像聲緣那樣趨入涅槃,而是轉叁大*輪將之宣示給有緣衆生,這就是通過對境表示有境。也就是說,佛陀了知十法,也了知十法對求佛果者不可缺少並爲之宣說,而以所宣說之十法,就能表示佛陀具有的一切種智。

  學《現觀莊嚴論》,先從框架上把握很重要。對第一品以十法表示遍智,第二品以十一法表示道智,第叁品以九法表示基智,總的沒有把握好,始終會有疑惑。但道理是有的,就像這十法,要麼從佛陀所了知的對境,要麼從佛陀所經曆之因,總之是從不同角度來表示的。

  如果對方又問道:要了知一切種智,爲什麼不通過一切種智自身的法相來說明,卻偏偏要以其因法以及對境的表示來(間接)說明呢?

  對方又問:像萬法無常,以它的本體來說明就可以。同樣,一切種智也有它自身的本體或法相,對如是重要的法,爲什麼不直接宣說其本體,偏偏要用因法或對境來間接說明?

  如果不用(因法以及對境)二者來表示,則無法說明(一切種智本身),這就像如果要表示眼識,就只能通過“是從作爲因法的眼根等等當中産生”的說法,或者通過所執著的藍色對境等等來表示。如果這二者中的任何一者都不依靠,則根本無法表示眼識一樣。

  我們用個簡單的比喻來說明:人們通過眼根、作意和藍色布匹等對境産生眼識,這一名言的道理,學過因明的都清楚。既然眼識的因是這叁者,那麼以這叁者表示眼識就很容易。比如按《俱舍論》,眼根狀如胡麻花,我們說眼識依此眼根而生;或從所取的藍色,說眼識生起相同行相,這樣來了解眼識就不困難,而不這樣表示,直接說明其本體就有一定的困難。同樣的道理,佛陀一切種智的本體本來不可思議,難以了知,但通過因法或對境來表示,就容易了知。所以,這樣表示是有必要的。

  在《總義》中,華智仁波切首先以問答方式宣講《現觀莊嚴論》的大綱,同時遣除我們相續中的疑惑。這種疑惑,對《現觀莊嚴論》稍有了解的人才有,因爲提不出問題的情況,要麼是遍知要麼一無所知。而只有在聞思上下了功夫的人,才會産生疑惑。

  其實《現觀莊嚴論》在藏傳佛教中,各大派的高僧大德均以豐富的教證、理證進行辯論,內容很多。但作爲初學者,太廣了沒有必要。再加上有些人也不會辯論,本來道理上就迷迷糊糊,聽了辯論反而更不清晰。所以我們主要在字面上解釋。

  如果對方又提出:一切種智難道不是通達一切所知嗎?而僅僅通達這十種法,又怎麼能成爲所謂的“一切種智”呢?

  對方提出:對有爲無爲、輪回涅槃所攝的一切萬法,一切種智于一刹那間無礙通達,如是智慧,爲什麼僅以所了知發心等十法即能表示呢?

  對此我們回答:佛陀遍知萬法分兩種情況,對必要的法全知和對一切所知全知,而這裏是從第一種角度來講。如《釋量論·成量品》中說:何法對衆生有必要,先通達此法。這個道理很重要。就像在世間,如果大學所學的專業對社會無用,即使再精通,畢業以後也幹不了什麼;而對個人、對社會、對人類有用的知識,你通達了才有意義。同樣,雖然佛陀通達萬法,這一點在提婆達多等的測試 之下已爲世人皆知,但最重要的是,佛陀了知讓衆生從輪回苦海中解脫的方法,而這個道理卻不爲任何世間智者所通達。所以,論文中說:

  此處是以“要無勤成辦他衆之利,就必須通達這十種法”作爲主要之必要的角度而言的,並不是表示沒有通達其他法,

  作爲大乘修行人,要無勤利益無邊衆生,一定要通達這十法。而其他法,諸如世界有多少昆蟲,樹上有多少葉子,大地有多少微塵……即使不知道,對修道也沒有障礙。就像小孩迷戀紙飛機,而大人卻覺得無所謂,同樣,盡管世間人癡迷世間,但從重大意義上看,其實迷亂的世俗知識對他們毫無必要。而十法則不同,因爲要無勤成辦一切衆生之利益,就必須通達。

  那是否只通達十法,而不通達其他?並非如此。不像世間物理專業的只了解物理,其他方面一竅不通,也不像某些道友只精通一部論典,其他論典一概不懂,佛陀通達一切萬法。不說別的,就說藏傳佛教最著名的曆算——《時輪金剛》,其對日食、月食等描述得非常清楚,這是在科學尚未發現之前佛陀所宣說的。至今爲止,學院每年都要出日曆,不需要任何現代天文儀器,僅按《時輪金剛》進行筆算,日食、月食都推測得清清楚楚。而我們也對過,與現代天文學家得出的結論相比,包括七大行星的公轉、自轉速度等數據,沒有任何差別。這就是佛陀遍智的標志。但很可惜,人們不懂這些。

  這就像如果能從遠處看見針,就必定能從近處見到刀子一樣,

  其他論典也講到,遠方的毛發如果能看得清清楚楚,近處的繩子肯定能見到。同樣,佛陀以微妙智慧完全了知解脫衆生于輪回苦海的四谛之理,而且凡夫依佛的教言修持也決定轉有漏身爲相好圓滿之佛身,有如是功德,世間知識自能輕而易舉通達。再就世間智者的觀察來看,其實科學所發現的天文地理、微觀宏觀中的許多理論,佛經中也早已開示得清清楚楚。因此,在這個世間,遍知佛陀的智慧理應成爲每個衆生希求的目標。

  既然能夠通達像這樣的難點[十法],則了知除此之外的其他簡單易懂之法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既然佛已通達非常甚深之理,簡單的法就不必說了。要了解這個道理,《成量品》最有加持。學了《成量品》大家會明白,佛陀確實最偉大,他的智慧世間任何學者無法相比;更可貴的是,佛陀的深奧教言只爲利益衆生。所以,只有佛的教言才是人類曆史上的真正如意寶。

  但可惜的是,知道的人甚少。不說不信佛的世間人,有些寺院也只是建棟莊嚴的藏經樓,把《大藏經》放入書櫃,門鎖好,作爲祈禱的對境,最多在一年的某個節日打開門看一看。對裏面到底說些什麼,並不知道。仔細算一算,漢傳佛教中經常閱讀的經典只有十幾部,其他浩如煙海的經典就那麼擺在櫃裏,的確很可惜!

  不過比較而言,藏傳佛教中翻閱《大藏經》的人要多。很多人閱藏,而在引用教證時,也是這部經、那部經,說得很清楚。人生雖然短暫,而短暫一生將佛的全部教言融入相續也很困難,但去了解一下《大藏經》,種下善根還是很有必要。如果只把一兩部經作爲重點,那遠遠不夠,因爲這只是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此時又有一些人認爲:只要能通達十法,就能通達一切所知[萬法]。因爲在“所緣一切法”當中,就已經攝集了一切萬法。也不一定。

  有些人有點過分,他們認爲通達發心等十法,就能通達一切萬法。

  對此從兩方面回答:從佛陀的角度講,通達十法就能通達萬法,因爲在深度方面,十法包括萬法;但從廣度方面,了知十法就了知萬法,比較困難。所以華智仁波切回答:不一定。

  譬如:在修習菩薩道之時,雖然緣于諸道,並修習了一切萬法之空性等等,但僅以此理也不能徹底通達一切萬法。十法與一切萬法之間的關系也是如此。

  這是以比喻說明。菩薩在修道過程中,比如說一個資糧道菩薩,他所緣的對境是所有聖道,並且修持的也是萬法皆空之理。可是這樣修,除了極利根者,是否能完全通達一切法?不能。所以,雖然從深度上講十法可以涵蓋一切法,可是對每個人來講,通達所緣十法就能通達一切法,這不一定。

  (再譬如):在取舍善、不善與無記叁法之時,即使必須了解此叁法,而此叁法本身也包含了一切萬法,但僅僅了知此叁法,也還是不能通達一切萬法。(由此可見,僅以此理並不能通達一切萬法。)

  這又是一個比喻: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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