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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品易解句義釋·淨水如意寶講記(二十一)

  【又想:豈不是佛也有被尖木紮刺等的業功能?】

  他想:如果有業功能成熟就不是究竟解脫,那佛也有業功能成熟,也就沒有得究竟解脫。

  比如有一次,尖銳的檀香木片尾隨著佛,佛走遍南贍部洲,尖木片一直緊跟不舍,佛升到叁十叁天,尖木片也到了叁十叁天,最後還是從下面紮入佛的腳。還有琉璃王帶兵誅滅釋迦族時,佛也因前世見捕魚發隨喜心的業報,頭痛了叁天。像這樣佛也有業功能成熟,但佛是得到究竟解脫的人,所以“有業功能成熟”不足以否認究竟解脫。

  【此唯是于見世間諸凡夫前唯以有必要而示現,因佛寂滅虛妄分別,而化身如影如幻,于此豈有真實業力成熟與苦受?而你許聲聞阿羅漢身爲苦谛余事,且心未滅盡、無有滅一切戲論之因,剛說故。】

  (“苦谛余事”就是苦谛中還余下的事。)

  回答:阿羅漢業力成熟和佛的示現業報不同。不同的原因是:佛只是給衆生示現,不是真實有業力成熟和苦受;而阿羅漢的身是真實的苦谛余事。再者,阿羅漢沒有滅盡分別心,又沒有遮一切戲論的因——圓證法無我的智慧,所以不是究竟解脫。

  “見世間”就是只見根識所現的虛妄現相,而不見出世間的清淨境界。在這樣只見世間的凡夫心前,有必要給他示現佛也受報。什麼必要?就是讓他看到因果不虛,業力成熟就無可逃脫。佛是爲這個目的而示現受報的,不是真的有被木片紮入而受苦。爲什麼沒有業報和受苦?因爲在佛,寂滅了虛妄分別,這樣業的所依處——阿賴耶識和受苦的心就沒有了,哪裏有業報和受苦呢?而且佛化現的身體是像影子和幻事那樣,在這樣的影像上哪裏有業力成熟和苦受呢?

  但你是自己也承許阿羅漢的身體是苦谛余事。就是在阿羅漢的最後生,雖然煩惱已斷,不再造取後有的業,但由宿世惑業所引的苦果還沒有受盡,所以還有身,而且身上還要受病痛等果報。其次,阿羅漢沒有滅盡心和心所,又沒有寂滅一切戲論的因(二取所攝的法都是戲論,寂滅這些戲論的因就是照見一切法空的智慧),以因沒有滅盡的緣故,不成立寂滅。

  【回應:“身滅受寂涼,想盡行已滅,識蘊皆隱沒,如是至苦邊。”即如此說,阿羅漢舍身壽之行時,雲何不成斷盡五蘊相續而寂滅?由無再生之因故,如油盡燈滅。】

  這是對上面兩點的回應:一、對阿羅漢的身是苦谛余事的回應;二、對心未滅盡、無有滅一切戲論之因的回應。

  對方說:所謂“阿羅漢的身是苦谛余事”這只是對有余阿羅漢說的,入了無余涅槃的阿羅漢,無論色身,還是受、想、行、識,都無余寂滅,所以再沒有什麼苦谛余事,也不成立心未滅盡。

  所引的一頌裏,“身滅”指色蘊的身完全寂滅,就像屋子已經倒塌;“受寂涼”,就是苦、樂等熱惱的受已經清涼了、遠離了;“想盡行已滅”,就是取相的想和很多心所的行都沒有了;“識蘊皆隱沒”,就是眼識、耳識等的六識聚全部隱沒。“如是至苦邊”,像這樣已經窮盡了苦的邊際,息滅了一切苦。“即如此說”,像這一頌所說,阿羅漢入無余涅槃時怎麼不是斷盡五蘊相續而寂滅呢?“由無再生之因故,如油盡燈滅”是成立寂滅的理由和比喻。這時已經斷盡了煩惱,滅盡了再生五蘊的因,沒有再生之因的緣故,不會再生起分別心,就像因的燈油已經燒光,果的燈光就徹底熄滅,不再閃現。

  【駁:彼等雖由無輪回生因之煩惱而不生叁有,然未圓證諸法無自性之空性,以此,有所緣之心將住于執輪涅爲斷治等處或某些戲論中,並非無緣極寂靜。】

  雖然阿羅漢由現量見人無我而斷了我執和煩惱,這樣消盡了生輪回的因,就止息了受生叁有。但阿羅漢在萬法中只是證得人我和少分法我的空性,並沒有證得一切法空,這樣沒有證悟一切法空,心就還有所緣,這個有所緣的心會住在執輪回爲所斷、涅槃爲對治等處,或者說會住在某些戲論中,不是一切無緣、最極寂靜。這樣以“有所緣之心”破除“分別心已滅盡”,以“住于某些戲論中”就成立不是真正的涅槃寂靜。

  (這裏的“極寂靜”要這樣對比來顯示:凡夫完全住在人我和法我的戲論中,所以是不寂靜;阿羅漢已經不住在人我的戲論中,但還住在法我的戲論中,所以是寂靜,不是極寂靜;菩薩證得一切法空,一切無緣,所以是極寂靜。)

  【是故,有、無等戲論之心,離于遮一切邊之空性,雖暫時息滅于滅定中,而仍當複生。即:相續中有意生身之生因——無漏業及無明習氣地故,且未獲彼之對治——寂滅一切戲論之空性故,如無想定,或其果生于無想天。】

  (“有、無等戲論之心”是指小乘對萬法作“有”、“無”想,認爲粗的色法和心法以及凡夫分別的常、樂、我、淨等,都是沒有的,而細的微塵、刹那是有的,或者認爲輪回是所斷、涅槃是能斷,像這些就是耽著有、無等戲論的心,遠離了遮一切邊的空性。凡是對待的法,比如有無、常斷、淨穢、因果等,都是邊見戲論,真實中沒有這些邊戲,叫做“遮一切邊的空性”。“遮”是否認的意思。)

  “是故”以下一段是進一步破除阿羅漢的無余涅槃是真實寂滅。“是故”是緊承上面,阿羅漢沒有證一切法空,心有所緣,這是不得究竟解脫的根本原因。這樣從因看果,就知道他的入滅定只是暫時不起分別心,但一出定,還會複生。

  注解裏說:阿羅漢耽著有、無等戲論的心背離了大空性,這些戲論心雖然暫時在滅盡定中息滅,但不是真正的息滅,還會再生。爲什麼會再生?因爲阿羅漢相續中還有意生身的生因——無漏業和無明習氣地,這是具足了因;而且沒有得到無漏業和無明習氣地的對治——現證空性的智慧,這是沒有違品,所以一定會像無想定和無想天那樣再次生起。

  比喻有因、果兩層:因指無想定;果是由修無想定,受生在四禅裏的無想天中,像這樣多劫不起分別,一直住在無想當中。但他有輪回的因——煩惱和有漏業,又沒有得到滅除煩惱和有漏業的對治——證悟人無我的智慧,這樣具足生的因緣,又沒有違品,就會在定力窮盡時再生分別。

  和比喻對應,阿羅漢有不知道境、時隱密事等的無明習氣地,類似于輪回十二支緣起的無明支;阿羅漢有無漏業,類似于十二支緣起的行支;這兩者是生起意生身的因,類似于無明、行兩支是生起叁有業報身的因。這樣就證成了阿羅漢從滅盡定中起定時還會生心和心所,現起意生身。

  總之,以上抉擇了斷盡煩惱的阿羅漢果並非究竟解脫,原因是阿羅漢有無明習氣地、無漏業、意生身、不思議變易死,而且沒有獲得對治,所以沒有得究竟解脫。由此闡明了究竟一乘的要義。

  【是故,凡求涅槃者皆應修空性,舍此不得任何暫時、究竟涅槃故。】

  以上首先對于增上慢聲聞所說“由見谛解脫,何用見空性”,依據聖教和正理闡明沒有證悟空性決定得不到解脫。隨後又破除“阿羅漢獲得究竟解脫”,這時更深入地講到沒有證得一切法空就得不到究竟解脫。

  “是故”就是由以上兩部分的斷诤總結說:不論你是尋求叁乘哪一種涅槃的人,都應當修習空性,因爲如果舍棄空性不修,就得不到任何暫時和究竟的涅槃。

  【此外,若說:何語宣說定學而入經藏,宣說戒學而現律藏,宣說慧學不違論藏,彼即可承許爲佛語,然大乘與小乘叁藏不同,故不屬佛經。】

  小乘人說佛語有叁種相:一、入修多羅;二、顯示毗尼(毗尼就是律藏);叁、不違論藏所說法性(法性指諸法的真實體性)。具有這叁相就是佛語,違背這叁相就不是佛語。

  所以他說:凡是宣說定學而被收入經藏的語言,宣說戒學而顯示毗尼的語言,宣說慧學而不違論藏所說法性的語言,這些都承許是佛語。小乘叁藏法具有這叁相,但大乘教典和小乘叁藏不同,所以不是佛語。

  【問:大乘經中豈非多有等同你們的經等?】

  這是抓住上面所說“兩者不同,故不屬佛經”,從共同上發問:大乘經中說的四谛不是和你們的經藏相同嗎?大乘律藏說的自身要出離輪回、要禁止身口意惡行,不是和你們的律藏相同嗎?大乘論藏說的緣起生不是和你們的論藏相同嗎?

  話中之意是:你既然由“不同”可判定不是佛語,爲什麼不以共同而判定是佛語呢?

  【若說:因大乘經宣說五逆亦不受報、報身常住、不斷輪回,及色等無有等,明顯與小乘叁藏不同故。】

  對方撇開共同不談,只就大小乘教法上的明顯差異來說:

  第一、大乘經說五無間罪由見法性而不受果報,小乘教中說造作五無間罪決定墮入地獄。

  第二、大乘經說佛的報身常住,小乘教說佛的色身是無常法。

  第叁、大乘說輪回自性就是清淨涅槃,因此不斷輪回,小乘說輪回是實有法,斷除輪回後得到涅槃。

  第四、大乘說色、受、想、行、識無有,小乘說實有。

  “等”字包括大乘說無佛、法、僧,蘊界處無自性,無生無滅等,小乘說有佛、法、僧,蘊界處有自性,有生滅等(生滅是指按十二緣起順轉就受生在輪回中,逆轉就從輪回中還滅。)。

  由于有這些極爲明顯的差異,可以證明大乘不是佛語。

  【回應:若由一經宣說大乘不共義理而不屬小乘叁藏,一切大乘便成非佛經,則以一分同于小乘經義,其余一切爲何不成佛語?因此不必每一分都與小乘叁藏相同。】

  (這個辯論很有意思。對方總是撇開共同只談不同,大乘人也只用一招來對付:你怎麼以“不同”來成立大乘不是佛語,我就怎麼以“共同”來成立大乘是佛語。)

  大乘人回應:你依據大乘一部經說的和小乘叁藏不同,就成立一切大乘經都不是佛語,那同樣,大乘經有一部分和小乘經的義理相同,爲什麼不成立其余一切都是佛語呢?按你的邏輯,只要部分如此就能給全體定性嘛!

  “因此”這一句是說:不必要一切義理都和小乘叁藏相同才承許是佛語,佛語也並非只有小乘教中所說的這一部分。

  【若以不違叁學爲意趣而作此說,則此點大乘亦較小乘增上具足。】

  如果你是以“不違叁學爲意趣”而作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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