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法相。可分爲四十六種。其界限,在七地以下。
五、加行性相[加行定相]:表示大乘加行本體或者功能的智慧便是加行性相的法相。可分爲九十一種。其界限,是從大乘資糧道直至最後有際之間。
六、大乘順解脫分:能夠利益遠離(痛苦)之殊勝法,但其體性尚不屬于清淨善根位階段的道,即是大乘順解脫分的法相。可分爲五種。其界限,是從入道直至獲得加行道果位之間。
七、大乘順抉擇分:具有緣衆生爲對境的殊勝之相,並以修所生慧爲主體的勝解行智慧,便是大乘順抉擇分的法相。可分爲四種。其界限,在暖等四位。
八、有學不還[有學不退轉相]:具備不墮有寂任一邊際確定標志的菩薩,便是有學不還的法相。可分爲分別住于加行道、見道、修道叁道的叁種。其界限,是從大乘暖位直至最後有際之間。
九、生死涅槃平等加行[叁有涅槃平等加行]:以證悟輪涅二者無有自性而進行修習的加行,即是生死涅槃平等加行的法相。其界限,相似的,是從大乘資糧道開始;而真實的,則在(叁)清淨地。
十、清淨刹土加行:能使自己將來成佛的刹土之器情二世間都遠離過患,即是清淨刹土加行的法相。可分爲兩種。其界限,相似的,是從大乘資糧道開始;而殊勝的,則在(叁)清淨地。
十一、方便善巧加行:能了知行持方便善巧的十種對境[十種方便善巧]是應時還是非時的加行,即是方便善巧加行的法相。可分爲十種。其界限,相似的,是從大乘資糧道開始;而主要的,則在(叁)清淨地。
表示頂加行的八種法:
一、暖頂加行[具足十二相狀之頂加行]:暖位所攝的總攝修習之標志殊勝者,即是標志(頂加行)[暖頂加行]的法相。可分爲十二種。其界限在暖位。
二、頂頂加行[福德增長之頂加行]:加行道頂位所攝的總攝修習之殊勝增長階段,即是相增長(加行)[頂頂加行]的法相。可分爲十六種。其界限,在大乘加行道頂位。
叁、忍頂加行[堅固頂加行]:爲忍位所攝的,對于叁智的任何一種證悟以及不舍衆生之利都已獲得堅固的頂位,即是堅固(加行)[忍頂加行]的法相。可分爲兩種堅固。
四、世第一法頂加行[心遍住頂加行]:四種菩薩對于隨喜發心之義能夠一心專注而安住的頂位,爲世第一法所攝,即是心遍住加行[世第一法頂加行]的法相。
五、見道頂加行:對于見道所斷之妄念能夠特別對治的總攝修習殊勝(叁智)者,即是見道頂加行的法相。可分爲針對四種妄念的四種對治。
六、修道頂加行:對于修道所斷之妄念能夠特別對治的總攝修習殊勝(叁智)者,即爲修道頂加行的法相。可分爲針對四種妄念的四種對治。
七、無間頂加行[無間道之頂加行]:成爲遍智親因 的總攝修習殊勝(叁智)者,即爲無間頂加行的法相。其界限,僅爲最後有際。
八)應遣邪行:顛倒執著二谛之無知,即是應遣邪行的法相。可分爲十六種。其界限,從未入道直至最後有際之間。還有一種說法,是直至七地之間。
表示次第加行的十叁種法:
一、布施次第加行:爲了(叁智之相)能獲得穩固,而以修持布施波羅蜜多所攝持的,次第修習叁智之相的菩薩瑜伽,便是布施次第加行的法相。
位于其後的(二、持戒次第加行;叁、忍辱次第加行;四、精進次第加行;五、靜慮次第加行;六、般若次第加行等)五種波羅蜜多加行也可依此類推;
七、隨念佛次第加行:爲了(叁智之相)能獲得穩固,而以二谛隨念佛陀的方式,次第修習叁智之相的菩薩瑜伽,即是隨念佛次第加行的法相。
位于其後的(八、隨念法次第加行;九、隨念僧次第加行;十、隨念戒次第加行;十一、隨念天次第加行;十二、隨念舍次第加行等)隨念次第也可依此類推;
十叁、無實性智次第加行[法無性自性漸次加行]:爲了(叁智之相)能獲得穩固,而以證達一切萬法真實本體無有差別的方式,次第修習叁智之相的菩薩瑜伽,即是無實性智次第加行的法相。
刹那加行
在獲得穩固之後,而對叁智諸相于一刹那間同時進行修習的菩薩瑜伽,便是刹那加行的法相。可分爲四種:
一、非異熟刹那加行:在行持布施等每一個學處當中,都含攝了一切無漏法,通達以本體聚集的方式而攝持于其中的,徹底圓滿之修持,也是刻苦精勤的觀修達致究竟的力量所導致的。
二、異熟刹那加行:就是若從何時起能獲證最後有際的無間刹那——以無勤而獲的形式成熟或者圓滿的,從法性當中所産生的無間道,也即自性中本體原本無垢的諸無漏白淨法之自性,或者以與其不可分離的方式而成爲其本體的般若波羅蜜多現空雙運之空性。
叁、無相刹那加行:在有學道期間,由具備布施等所有道相的行持,而于輪涅諸法如同夢寐般住于現空雙運之境界,當修持達到究竟之際,則能通達清淨染汙諸法不存在生、滅、一、異等法相的自性。也就是說,所謂最後有際之刹那智慧,也即一刹那能證達上述境界的智慧。
四、無二刹那加行:如同假如對夢境中的外境諸現象,與能夠現見彼等現象的有境——意識進行觀察,則不能見到有什麼境與有境是異體的二相。這一切,都只不過是心性的顯現而已一樣。輪涅諸法在實相當中,也是無有能所二取,並以平等一體的方式而存在的。以最後有際的一刹那智慧,就能如理如實地按照這些特性的存在方式而現見,故稱之爲“無二刹那加行”。
其界限,僅在最後有際。
表示果法身的四法:
一、自性身:法界自性清淨,所有客塵也清淨的究竟滅谛,即是自性身的法相。
二、報身:于所調諸衆當中,唯于菩薩前所顯現的色身,並爲化身之增上緣,即是報身的法相。
叁、化身:由報身之增上緣所産生的,顯現爲調服衆多清淨與不清淨衆生的色身,即是化身的法相。可分爲四種。
四、法身:成就佛地之究竟智慧,即是法身的法相。可分爲二十一種無漏法。
順便說一下事業的法相:即由法身增上緣所産生的善法功德。可分爲二十七種。其界限,作者具有的部分,唯爲佛地;所作之境具有的部分,則是從未入道開始就存在的。
《《現觀莊嚴論》略義(華智仁波切 著)》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