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yin
佛教術語。亦譯法本、本末、憂檀那等。佛教徒用來鑒別佛法真僞的標准。法,指佛教教義,印,喻世俗印玺,能印證真僞的佛法之印,故名法印。佛教認爲,凡符合法印的是佛法,違背法印的則非佛法。按佛教發展的順序,有叁法印、四法印、五法印、一法印之分。
叁法印 較早的小乘經、律、論和大乘經、論多說叁法印。一般稱:1、諸行無常(宇宙萬有,皆變化無常);2、諸法無我(世界一切現象皆因緣和合,沒有獨立的實體或主宰者);3、涅槃寂靜(佛教徒修行斷盡煩惱,超脫生死輪回,達到涅槃寂靜境界)。《雜阿含經》卷十作“一切行無常,一切法無我,涅槃寂滅”。《大智度論》卷二十二稱:“佛法印有叁種,一者一切有爲法,念念生滅皆無常;二者一切法無我;叁者寂滅涅槃。”《法印經》則別說叁解脫門(空解脫門,無相解脫門,無願解脫門)爲叁法印。
四法印 叁法印加上“一切諸行苦”爲四法印。《增一阿含經》卷十八:“今有四法本末,如來之所說。雲何爲四?一切諸行無常,是謂初法本末……一切諸行苦,是謂第二法本末……一切諸行無我,是謂第叁法本末……涅槃爲永寂,是謂第四法本末。”《菩薩地持經》卷八:“有四憂檀那法,諸佛菩薩爲令衆生清淨故說。雲何爲四?一切行無常,是憂檀那法;一切行若,是憂檀那法;一切法無我,是憂檀那法;涅槃寂滅,是憂檀那法。”南傳巴利語“增一部”及《法句經》則立叁法印爲:1、一切行無常;2、一切行苦;3、一切法無我。增“涅槃永寂”爲四法印,均大同而小異。
五法印 四法印加“一切法空”(世界一切現象皆虛幻不實)則爲五法印。《維摩經》卷上:“昔者佛爲諸比丘略說法要……謂無常義、苦義、空義、無我義、寂滅義。”
一法印 即“一實相印”(實相即“真如”、“法性”)。小乘講叁法印,大乘提一實相印。《法華經·方便品》:“無量衆所尊,爲說實相印。”《法華玄義》卷八上:“諸小乘經,若有無常、無我、涅槃叁印印之,即是佛說,修之得道;無叁法印即是魔說。大乘經但有一法印,謂諸法實相,名了義經,能得大道;若無實相印,是魔所說。”
上述叁法印、四法印、五法印、一法印等,只是在不同場合的說法,無實質差異。智顗在《法華玄義》卷八,列舉實相十二異名,即妙有、真善妙色、實際、畢竟空、如如、涅槃、虛空、佛性、如來藏中實理心、非有非無中道、第一義谛、微妙寂滅。說明一實相印可總攝緣起、無常、無我、寂滅等,合叁、四、五法印爲一實相印。(劉明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