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vipari^ta,或 viparya^sa。略作倒。謂違背常道、正理,如以無常爲常,以苦爲樂等反于本真事理之妄見。對于顛倒妄見之分類,諸經論所說有異。(一) 二顛倒,即:(1)衆生顛倒,衆生不知真理,爲煩惱所迷惑。(2)世界顛倒,衆生迷失真性,住妄境界起諸倒見。所說出自首楞嚴經卷七、大明叁藏法數卷八等。
(二)叁顛倒,又作叁倒,即:(1)想顛倒,對于對象錯誤之想法。(2)見顛倒,錯誤之見解。(3)心顛倒,具有上述二種顛倒之心之自體即虛妄。所說出自陰持入經卷上、大集法門經卷下、大品般若經卷十一、七處叁觀經等。
(叁)四顛倒,又作四倒,即:(1)有爲之四顛倒,凡夫不知此世(迷界)之真實相,而以無常爲常,以苦爲樂,以不淨爲淨,以無我爲我。(2)無爲之四顛倒,聲聞、緣覺雖對有爲之四顛倒具有正見,然卻誤以爲悟境是滅盡之世界,故不知悟界(涅槃)乃常、樂、我、淨者。以上八種妄見合稱八顛倒,或八倒。所說出自南本涅槃經卷二、卷七、大毗婆沙論卷一○四、大智度論卷叁十一、大乘義章卷五末等。
(四)七顛倒,指想倒、見倒、心倒、于無常常倒、于苦樂倒、于不淨淨倒、于無我我倒等七者。乃上記叁顛倒與四顛倒之合稱。所說出自瑜伽師地論卷八、瑜伽師地論略纂卷叁等。
此外,圓測于仁王經疏卷下列舉常、樂、我、淨等四顛倒,及貪、嗔、癡、過去因、未來果、現在因果等六顛倒,合爲十顛倒。並主張以“四念處觀”滅除四顛倒,以叁善根觀滅除貪等叁毒,而以叁世觀滅除過、現、未叁世之執著。又大集法門經卷上謂,有爲之四顛倒,複個別具有想、心、見等叁顛倒,總爲十二顛倒。[六十華嚴經卷十、法華經卷六、無量壽經卷下、俱舍論卷十九、往生論注卷上、慧琳音義卷十五]
(術語)如以無常爲常,以苦爲樂,反于本真事理之妄見也。是爲無明之所使然,倒見事理也。圓覺經曰:“一切衆生後無始來種種顛倒,猶如迷人四方易處。”維摩經觀衆生品曰:“虛妄分別孰爲本。答曰:顛倒想爲本。”注曰:“什曰:有無見反于法相,名爲顛倒。”宗鏡錄七十八曰:“顛倒是煩惱根本。”
倒見事理的意思,如以無常爲常,以苦爲樂等是。 - 陳義孝編
指違背常道、正理,如以無常爲常,以苦爲樂等反于本真事理的妄見,這是産生煩惱的根本。對于顛倒妄見的分類,諸經論所說不一。一般多說叁顛倒。即:一、想顛倒,對于對象錯誤之想法。二、見顛倒,錯誤的見解。叁、心顛倒,以邪心妄識認識事物,這是顛倒的根本。 - 于淩波居士著
錯誤。(相關詞「永住顛倒」) - 莊春江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