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四正勤之一。謂已起之惡法,斷除之後複生,則愈加精進修行,不使其生起;斷而複斷,故稱斷斷。四正勤爲叁十七道品中之第二行品,即指製心以斷懈怠,方便精勤于斷惡生善之四種修行方法。[雜阿含經卷叁十一、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參閱“四正勤”1679)
(雜語)四正斷之一。所起之惡法,斷已更生,則更精進而不使生起,斷之又斷故曰斷斷。
如四正斷中說。 - 朱芾煌
四正斷之一,前一「斷」爲「斷除」,後一「斷」爲「勤奮」之意,參看「四正斷」、「斷」。 - 莊春江居士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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