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角與處所。即占有空間一部分之場所。俱舍論卷八(大二九·四一上):“以無色法,無有方所;過去、未來無表無色,不住方所,理決然故。”
(雜語)方角與所處也。法華經曰:“善應諸方所。”
瑜伽十叁卷十八頁雲:雲何方所?謂色蘊。 - 朱芾煌
方位與處所。即占有空間一部分之場所。《俱舍論》卷八載:“以無色法,無有方所;過去、未來無表無色,不住方所,理決然故。” - 于淩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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