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惑業所感得的有漏不淨之肉身。即指凡夫汙穢不淨之身。觀無量壽佛經疏卷一(大叁七·二四六中):“唯可勤心奉法,畢命爲期,舍此穢身,即證彼法性之常樂。”[往生要集卷上]
(術語)謂凡夫之身,汙穢不淨也。觀經玄義分曰:“舍此穢身,即證彼法性之常樂。”
汙穢的身體,即凡夫的身體,因凡夫的身體汙穢不淨。 - 陳義孝編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關於菩提下聯系我們赞助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