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語)又作機嫌。譏嫌者,謂他人之譏嫌也不爲他人譏嫌之事,謂之護機嫌。起信論曰:“當護譏嫌,不令衆生妄起過罪故。”楞嚴經九曰:“誹謗比丘,罵詈徒衆,許露人事,不避譏嫌。”涅槃經十一曰:“息世譏嫌戒。”淨土論曰:“大乘善根界,等無譏嫌名。”
被人家說壤話。 - 陳義孝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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