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爲他人布施供養以追福者,若能精勤護淨及奉獻佛僧,他人可得一分功德,七分功德自受,合爲八分功德。其來源不明,疑系受印度人分身體爲八部分(梵as!t!an%ga ,即:胸、頭、視力、語、意、兩足、兩手、兩膝)之說所影響。此外,另有“七分獲一”之說。
(雜語)隨願往生經,地藏本願經等說,爲他作追福,則他得一分自七分全得。見追修條。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關於菩提下聯系我們赞助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