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大寶積經卷十四載,不可盡有叁:(一)經法不可盡,如來所說經法隨衆生根機不同,或廣或略,雖以一音宣演,十方普被,故稱不可盡。(二)文字之義不可盡,如來所說經教妙義橫宣十方,豎徹叁際,大無不周,細無所遺,是以小根淺智之人不能窺其奧妙,故稱不可盡。(叁)所宣訓誨不可盡,如來所宣言教,訓誨衆生,或說大乘,或說小乘,隨類現行,種種設化,利益無量,故稱不可盡。
[出實積經] 一經法不可盡謂如來所說經法。隨其衆生機樂不同。或廣或略。雖一音宣演。而十方普被。故雲經法不可盡。二文字之義不可盡謂如來所說經教妙義。橫亘十方。豎徹叁際。大無不周。細無所遺。是以小根淺智之人。不能窺其奧妙。故雲文字之義不可盡。(叁際者。過去。現在。未來也。)叁所宣訓誨不可盡謂如來所宣言教。訓誨衆生。或說大乘。或說小乘。隨類現形。種種設化。利益無量。故雲所宣訓誨不可盡。 - 明·一如等 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