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身之一。即托于父母所生而具足叁十二相之佛身。與“法身”相對。又作生身佛、父母生身、肉身、隨世間身。又以神通之力一時化現之肉身,亦稱生身;大乘佛教謂方便應化之化身爲生身佛,例如生身之彌陀、生身之觀音、生身之普賢、生身之彌勒等。一般生身亦可泛指凡夫及菩薩之肉身。[中阿含卷五十八法樂比丘尼經、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叁十四、佛地經論卷七、大智度論卷九、卷二十九](參閱“二身”199)
(術語)諸佛菩薩有法身生身之二身。所證之理體曰法身。爲濟度衆生而托于父母胎生之肉身曰生身。又以通力一時化現之肉身。亦曰生身。所謂生身之彌陀,生身之觀音,生身之普賢,生身之彌勒等是也。[囗@又]二余之一。菩薩變易生死之身也。無量壽經下曰:“生身煩惱,二余俱盡。”見二余條。[囗@又]分段生死之身曰生身。如言生身得忍,父母所生身,即證大覺位等。
諸佛菩薩的身體,有法身與生身兩種,他們所證得的理體叫做法身,爲了濟度衆生而托于父母胎生的肉身叫做生身。又佛菩薩以神通力一時變現的肉身,也叫做生身,或意生身,即隨意變化而現的身體。 - 陳義孝編
諸佛菩薩的身體,有法身和生身兩種,他們所證得的理體叫法身,爲了濟度衆生而托於父母胎生的肉身叫做生身。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