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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四法界?四法界是什麼意思?

在佛學大詞典、丁福保佛學大詞典、叁藏法數、佛學常見辭彙、佛學次第統編中都找到了“什麼是四法界”在不同出處下的解釋,請查閱下面的答案。
【佛學大詞典】對“什麼是四法界”的解釋

  即華嚴宗之宇宙觀。又作四種法界、四界。華嚴宗認爲全宇宙系統一于一心,若由現象與本體觀察之,則可別爲四種層次:

  (一)事法界,指差別之現象界。事,爲事象;界,爲分齊之義。即宇宙各種事物皆由因緣而生,各有其區別與界限;而世俗認識之特征,則以事物之差別性或具特殊性之事物,作爲認識之對象,此稱情計之境,雖有而非實,不屬佛智範圍。

  (二)理法界,指平等之本體界。理,爲理性;界,爲性之義。即宇宙之一切萬物,本體皆爲真如,平等而無差別。故宗密之注華嚴法界觀門謂,理法界,即無盡事法,同一理性之義。此現象之共性,皆爲空性;理,即是本心、佛性、真如。然達此境界尚未顯真如妙用,故並不完全。

  (叁)理事無礙法界,指現象界與本體界具有一體不二之關系。即本體(理)無自性,須藉事而顯發;而一切萬象,則皆爲真如理體之隨緣變現。此即理由事顯,事攬理成,由此顯出理與事互融無礙之法界。據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上所載,如來藏隨緣成阿賴耶識,此即理徹于事;亦可依他緣起無性同如,此即事徹于理。然尚非佛智之最高認識。

  (四)事事無礙法界,指現象界本身之絕對不可思議。即一切諸法皆有體有用,雖各隨因緣而起,各守其自性,事與事看似互爲相對,然多緣互爲相應以成就一緣,且一緣亦遍助多緣。以其力用互相交涉,自在無礙而無盡,故稱事事無礙重重無盡。又作無盡法界。

  若總觀以上四法界,則稱爲四法界觀;若分別觀之,則逐一稱爲事法界觀乃至事事無礙法界觀。關于四法界之修行次第,即依序由最初之事法界觀而入理法界觀,次觀事、理無礙而入理事無礙法界觀,最後觀事事無礙重重無盡,成就事事無礙法界觀。其中之後叁者,或謂相當于華嚴宗初祖杜順所作“華嚴法界觀門”中真空、理事無礙、周遍含容等叁觀。華嚴宗四祖澄觀則于前述之後叁觀加上叁觀所依之事法界觀,成立四法界觀。

  華嚴宗又以四法界來分別小、始、終、頓、圓等五教,即:(一)小乘教,此教僅闡明差別之事法,而未立真如之理,故屬于事法界。(二)大乘始教,複分爲二:(1)相始教,此教但攝真如于百法中之六無爲,故亦屬于事法界。(2)空始教,此教專說平等之空理,故屬于理法界。(叁)終教,此教立真如之隨緣不變,故屬于理事無礙法界。(四)頓教,此教立“離言真如,速疾頓悟”之法門,故亦屬于理法界。(五)圓教,此教宣說法界緣起事事無礙,故屬于事事無礙法界。[華嚴經旨歸、華嚴法界玄鏡卷上、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一、五教章通路記卷十九](參閱“叁觀”706、“四法界觀”1718、“法界”3367)

【丁福保佛學大詞典】對“什麼是四法界”的解釋

  (術語)華嚴宗所立四種之法界也。見法界條。

【叁藏法數】對“什麼是四法界”的解釋

  [出華嚴法界觀]  法界者。一切衆生身心之本體也。法。軌則也。界有性分二義。若約事說。界即是分義。謂隨事分別故也。若約理說。界即是性義。謂諸法性不能變易故也。以此性分互相交絡。則成理事無礙法界。以理融事。一一融通。則成事事無礙法界也。一事法界謂諸衆生色心等法。一一差別。各有分齊。故名事法界。(分齊者。限量也。)二理法界謂諸衆生色心等法。雖有差別。而同一體性。故名理法界。叁理事無礙法界謂理由事顯。事攬理成。理事互融。故名理事無礙法界。四事事無礙法 - 明·一如等 撰

【佛學常見辭彙】對“什麼是四法界”的解釋

  華嚴宗所立,即事法界、理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世間萬法差別之相,各有其不同,不能混淆,名事法界;真如平等的理體,爲萬法所依,名理法界;真如能生萬法,故萬法即是真如,理體事相,互融互具,無礙通達,理即是事,事即是理,名理事無礙法界;諸法互攝, - 陳義孝編

【佛學次第統編】對“什麼是四法界”的解釋

  法界者,一切衆生身心之本體也。法規則也,界有性分二義。若約事說界,即是分義,謂隨事分別故也。若約理說界,即是性義,謂諸法性不能變易故也。以此性分互相交絡,則成理事無礙法界。以理融事,一一融通,則成事事無礙法界也。
  一、事法界  謂諸衆生色心等法,一一差別,各有分齊,故名事法界。
  二、理法界  謂諸衆生色心等法,雖有差別,而同一體性,故名理法界。
  叁、理事無礙法界  謂理由事顯,事攬理成,理事互融,故名理事無礙法界。
  四、事事無礙法界  謂一切分齊事法,稱性融通,一多相即,大小互容,重重無盡,故名事事無礙法界。 - 明·楊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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