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jn~eya^varan!a。指執著于所證之法而障蔽其真如根本智。又作智障、智礙。爲二障之一,“煩惱障”之對稱。謂衆生由于根本無明惑,遂迷昧于所知之境界,覆蔽法性而成中道種智之障礙,故稱智礙。
據大毗婆沙論卷一四一、大乘起信論、俱舍論光記卷一等載,不染汙無知即所知障。成唯識論卷九、佛地經論卷七等皆謂,所知障是以執著遍計所執諸法之薩迦耶見爲上首,謂所有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諸法,其所發業與所得之果,悉攝于此中,皆以法執及無明爲根本,故此障但與不善、無記二心相應,凡煩惱障中必含攝此障。
另據菩薩地持經卷九謂,染汙所知障者有皮、膚、骨等叁種,歡喜住能斷皮障,無開發無相住能斷膚障,如來住能斷骨障。若于一切障清淨,則斷此叁住之智障。[解深密經卷四、入楞伽經卷八化品,成唯識論卷十、大乘起信論義疏卷上之下、卷下之上、華嚴五教章卷叁]
(術語)二障之一。
二障之一。見二障條。 - 陳義孝編
瑜伽六十九卷二頁雲:所知障者:謂如有一,心懷變悔;依因淨戒,不生歡喜。不歡喜故;不生適悅。如是乃至心不得定。心不定故;無如實知,無如實觀。由此因緣,名所知障。
二解 如十二種障中說。
叁解 佛地經論四卷十七頁雲:所知障者:于所知境不染無知。障一切智,不障涅盤。雖有此障;見聲聞等,得涅盤故。
四解 佛地經論七卷叁頁雲:覆所知境,無顛倒性,令不顯現;名所知障。又雲: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諸法薩迦耶見以爲上首所有無明法愛恚等諸心心法,及所發業,幷所得果,皆攝在中。皆以法執及無明等爲根本故。
五解 成唯識論九卷四頁雲: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爲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境無顛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此所知障,決定不與異熟識俱。彼微劣故。不與無明慧相應故。法空智品,與俱起故。七轉識內,隨其所應,或少或多,如煩惱說。眼等五識,無分別故;法見疑等,定不相應。余由意力,皆容引起。此障但與不善無記二心相應。論說無明唯通不善無記性故。癡無癡等,不相應故。煩惱障中,此障必有。彼定用此爲所依故。體雖無異;而用有別。故二隨眠,隨聖道用,有勝有劣,斷惑前後。此于無覆無記性中,是異熟生;非余叁種。彼威儀等,勢用薄弱;非覆所知,障菩提故。此名無覆,望二乘說。若望菩薩;亦是有覆。 - 朱芾煌
二障之一,爲“煩惱障”的對稱。謂衆生由于根本無明之惑,遂迷昧于所知之境界,覆蔽法性而成道種智的障礙,故稱智礙。《成唯識論》卷九、《佛地經論》卷七等皆謂,所知障是以執著遍計所執諸法的薩迦耶見爲上首,謂所有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諸法,其所發業與所得之果,悉攝于此中,皆以法執及無明爲根本,故此障但與不善、無記二心相應,凡煩惱障中必含攝此障。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