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與相之並稱。本質不變而爲差別現象之所依者謂之體,依于體而外現之差別現象謂之相。蓋體者,爲一、絕對、無限、真常之法性;而相者,則爲非一、相對、有限、非常之法相。
法相宗與法性宗對體、相之說法各異。法相宗謂于能依之相外,另有所依之體;即于依他起之萬有之相外,另有圓成實之真如爲所依之體,如草木之外,尚有所依之大地存在。法性宗則謂能依之相乃所依之體,而赅通依他起之萬有之相者,即圓成實之真體。
(術語)實質爲體,依于實質而外現差別之支分爲相,體者一也,相者非一也,體者絕待也,相者相待也,體者無限也,相者有限也。見體條。
體與相。實質爲體;差別爲相。 - 陳義孝編
體與相的並稱。本質不變而爲差別現象所依者謂之體,依于體而外現之差別現象謂之相。因爲體者,爲一、絕對、無限、真常之法性;而相者,則爲非一、相對、有限、非常之法相。法相宗(唯識宗)與法性宗對體、相之說法各異。法相宗謂于能依之相外,另有所依之體;即于依他起之萬有之相外,另有圓成實之真如爲所依之體,如草木之外,尚有所依之大地存在。法性宗則謂能依之相乃所依之體,而赅通依他起之萬有之相者,即圓成實之真體。 - 于淩波居士著
體與相,實質的體,差別爲相。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