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善惡之因,可感招苦樂之果。例如叁種佛身中之報身即屬修因感果之佛,又如阿彌陀佛之西方淨土乃緣于因願所獲致者,故稱爲因願酬報之土,此亦不外乎修因感果之理。宋代元照之阿彌陀經義疏謂,阿彌陀經即以彌陀之修因感果、依正莊嚴、不思議功德等爲所诠之理。[無量壽經義疏、正法眼藏卷八十九、十訓抄卷下可庶幾方能事]
(術語)修善惡之因而感苦樂之果也。嘉祥大經疏曰:“法藏修因感淨土果。”靈芝小經疏上曰:“今經即以彌陀修因感果依正莊嚴不思議爲所诠理。”
修怎麼樣的因就會招感怎麼樣的果。 - 陳義孝編
修怎麼樣的因就會招感怎麼樣的果。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