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指善惡業;果,即由業所感人、天、鬼、畜等之果報。又作業報。由業而報果,此乃自然之法理,稱爲“業果法然”。此外,業與果乃彼此相接相續者,業爲因,果爲報,因果接續,無窮無止。大佛頂首楞嚴經卷四(大一九·一二○中):“唯殺、盜、淫叁爲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參閱“業報”5500)
(術語)業爲善業惡業,果爲其業所感,人天鬼畜等之果報也。新譯仁王經中曰:“叁有業果,一切皆空。”楞嚴經四曰:“唯殺盜淫叁爲根本,以是因緣業果相續。”義林章二曰:“斷見衆生,不信後世善惡業果。”
善惡業因所招感的苦樂果報。 - 陳義孝編
業有善有惡,由此善惡業所感人、天、鬼、畜等之果報,稱爲業果。又稱業報。由業而報果,此乃自然的法理,稱爲“業果法然”。此外,業與果乃彼此相接相續者,業爲因,果爲報,因果接續,無窮無止。 - 于淩波居士著
善惡業因所招感的善惡果報。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