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微細之物。又作一枝草。一莖草與梵刹或丈六金身並舉表心佛不二、物我一如之意。從容錄第四則(大四八·二叁○上):“世尊與衆行次,以手指地雲:“此處宜建梵刹。”帝釋將一莖草插于地上,雲:“建梵刹已竟。”世尊微笑。”又趙州和尚語錄(卍續一一八·一五五上):“此事如明珠在掌,胡來胡現,漢來漢現。老僧把一枝草作丈六金身用,把丈六金身作一枝草用。佛即是煩惱,煩惱即是佛。”
(雜語)一莖之草,與梵刹或丈六金身,一如而不二也。從容錄第四則曰:“世尊與衆行次,以手指地雲:雲此處宜建梵刹。帝釋將一莖草,插于地上,雲建梵刹已竟。世尊微笑。”又趙州語錄曰:“此事如明珠在掌,胡來胡現,漢來漢現。老僧把一莖草,作丈六金身用,把丈六金身,作一莖草用。佛即是煩惱,煩惱即是佛。”是漏心佛不二物我一如之消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