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梵語sopadhi-s/es!a。指未究竟至極,尚有余存之義。乃“無余”之對稱。大智度論卷二十叁(大二五·二二九下):“複有二種觀無常相,一者有余,二者無余。如佛說一切人物滅盡,唯有名在,是名有余;若人物滅盡,名亦滅,是名無余。”又于證得涅槃時,若仍余有“依身”,則所證之涅槃稱爲“有余依涅槃”。又尚余有無明煩惱者所往生之國土,稱爲“有余土”。此外,提倡未了之說者,則稱“有余師”。如上所舉,諸經論中,冠有“有余”之名相義理實不勝枚舉。[大法鼓經卷下、大毗婆沙論卷叁十二、卷叁十六、俱舍論卷一]
(二)梵語s/es!avat。指推論(比量)之一種。即由現在之事實,推知過去之事實。如見江中新濁水四溢,當知上源必有大雨。金七十論卷上(大五四·一二四六上):“比量有叁:一者有前,二者有余,叁者平等。”(參閱“比量”1481)
(術語)就一切之事理而诠未究竟至極之詞。對于無余而言。
1.執取,如「因愛而住,故說有余」。2.燃料,如「火有余得然」。3.存在,如「更有余不」?4.「億波提」的異譯,如「有余衆生憂」。5.其他的,如「更有余沙門梵志」。 - 莊春江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