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gr!ha-stha,巴利語 gahat!t!ha。又作居家、住家、在家人。爲“出家”之對稱。即指成家立業,過著家庭生活,而自營生計者。家有二種,一爲世俗之家,一爲叁界牢獄之家。出世俗之家易,出叁界牢獄(五欲六塵)之家難。身出家指出世俗之家,心出家則指出叁界牢獄之家。在家而歸依佛教,受持叁歸五戒者,亦成爲佛教教團(廣義之僧伽)之一員,男衆稱爲優婆塞,女衆稱爲優婆夷。
又因在家人穿著白(即素色)衣,出家人穿著黑(缁)衣,故又稱在家人爲“白衣”,稱出家人爲“缁衣”、“染衣”或“缁門”;而在家、出家二者,合稱爲“缁素”。若一度出家,複返于在家俗人之生活者,稱爲還俗、歸俗或複飾。
佛教認爲在家生活易沈湎于物欲、情愛等執著,妨礙佛道修行,故諸經論中廣說在家之過患。如大寶積經卷八十二舉出多塵汙、具縛、多垢等九十九種過患;文殊師利問經卷下舉出有障礙、攝受諸垢、行諸惡、塵垢處、溺欲淤泥等九十種(一說九十五種)過患。五分律卷十五、大智度論卷七十、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一等,亦皆有在家過患之說。
然在家人亦有深位之菩薩,如維摩、賢護、勝鬘夫人、龐蘊等,彼等皆在家人證果之典型。大智度論卷八十一舉出菩薩有在家、出家二種。又謂在家菩薩若福德因緣殊勝,而有大財富,複知罪福,兼能悲憫衆生,則其求佛道宜先行布施,次第隨因緣行諸波羅蜜。又大寶積經卷八十二載,在家菩薩歸依佛、法、僧叁寶,各可成就四法。歸依佛可成就四法:(一)不舍菩提心,(二)不廢勸發菩提心,(叁)不舍大悲,(四)于余乘中終不生心。歸依法可成就四法:(一)于法師人親近依附,(二)聽聞法已善思念之,(叁)如所聞法爲人演說,(四)以此說法功德回向無上正真之道。歸依僧可成就四法:(一)若有未定入聲聞乘,勸令發于一切智心。(二)若以財攝若以法攝,依于不退菩薩之僧。(叁)不依聲聞僧求聲聞德。(四)心不住聲聞之中。[雜阿含經卷二十、中阿含卷叁十六何苦經、大比丘叁千威儀卷上、菩薩善戒經卷七、優婆塞戒經卷叁、大方等大集經卷四十四、大毗婆沙論卷二十五、俱舍論卷十四、大藏法數卷十六](參閱“出家”1558)
(雜語)對于出家之稱。在家而有妻子父母者。
擁有家(家人與財産)的人,參看「出家」、「非家」。 - 莊春江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