謂可製止不犯之過錯,指輕罪而言。爲“性惡”之對稱。如飲酒、掘地傷生等,一般社會不認爲罪惡,然爲防止世人譏嫌,避免由此引起其他犯罪,故佛陀製止之,稱爲遮惡。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中四(大四○·叁四四上):“遮惡者,謂事非極惡,遮譏而製。”[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上叁](參閱“遮戒”6190、“遮罪”6191)
(術語)對于性惡而言。如飲酒依佛遮製而爲惡者。非自性之惡。
遮止作惡。 - 陳義孝編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關於菩提下聯系我們赞助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