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satya。此字于原語上,爲“在”之抽象名詞,有“應具備者之意”。即于現實存在者,直下承當即有;或覺悟爲有,即稱真理。乃謂現實之外則無真理。此系繼承奧義書中“梵我一如”(梵brahma -a^tma-aikyam )之立場。大乘佛教則用“真如”(梵tathata^ )表示之。tathata^,以語言上言,爲 tatha^ 之抽象名詞,即“有如......”、“如同......”之意。欲把握現實存在者,若非以“如同......”表示之,則無可言喻。我國向譯作“只麼”,即“就那樣”(如其然)之意。據大智度論卷叁十二之說,“如、法性、實際”等叁者同爲諸法實相之異名。故知,真如、法性(梵dharmata^ )、實際(梵bhu^ta -kot!i )、諸法實相(梵tattvasya laks!ana, dharmata^ )等,皆爲真理之別名。此外,其同義語另有緣起(梵prati^tya -samutpa^da )一詞,此系因所有存在之萬事萬物莫不藉由其彼此間相依相關之關系而成立者;此一思想系源自原始佛教之基本思想,乃至大乘佛教一貫之佛教真理觀。日本佛教,除真理一詞外,另有法然、親鸾所倡“自然法爾”之語。親鸾之末燈抄謂,所謂自然之“自”系由其自身原本之意,並非行者之企圖。所謂“然”,即所使然之意,亦非行者所可安排者。一切乃因如來之誓願所致,故雲“法爾”。即對于一切萬法,放下吾人之思考、計劃,一切接受彌陀之思考,方能覺知真理之思想。
(術語)顯教對于有爲之事相而謂無爲之真如爲真理,密教以攝持之義爲理,有爲之事相各攝持其體而不亂雜,謂之理,指其法之不生謂之真。即是胎藏界之十界曼荼羅也。
永真實不變的道理。 - 陳義孝編
知識能與真實情況相符合,或不悖于邏輯法則,都可以稱爲真理。在佛教顯教中,對于有爲的事相而稱無爲的真如(萬法之體)爲“真理”。密教以有爲的事相各攝持其體而不亂不雜謂之“理”,其法之本不生謂之“真”,也就是胎藏界的十界曼荼羅。唐·方幹《遊竹林寺》詩雲:“聞僧說真理,煩惱自然輕。”後來,真理一詞得到了普遍的應用。如: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國藏族地區有“陽光之下陰影藏不住身;真理面前謬誤站不住腳”的諺語。蒙族有“鹽是鹹的,但對菜肴不可少;真理是苦的,但對未來有益處”的俗諺。(無名氏) - 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 編
永遠真實不虛的道理。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