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比丘尼之八波罗夷罪。又作尼八弃戒、八弃戒。即:非梵行、不与取、杀、上人法、摩触、八事成重、覆比丘尼重罪、随顺被举比丘违尼僧三谏。(参阅“律”3789)
(名数)比丘尼之八波罗夷罪也。波罗夷译作断头,又作弃,谓犯此罪者,弃于佛法之边外也。楞严经八曰:“持声闻四弃八弃,执身不动。”同长水疏曰:“梵云波罗夷,此云弃。谓犯此者永弃佛法边外,犹如死尸,大海不受,故名为弃。”见八波罗夷条。
即比丘尼的八波罗夷罪。波罗夷华译为断头,又译作弃,意思是犯了此罪的人,就会被摈弃于佛法的门外。 - 陈义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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