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惑与修惑。(一)见者,推度之义。以邪推度而起之迷情称为见惑,如我见、边见等,是为见道所断之惑。(二)修惑,又作思惑,乃思虑世间事物而起之惑,如贪、嗔、痴等,为修道所断之惑。[天台四教仪集注卷上](参阅“见惑”2997、“修惑”4047)
(二)理惑与事惑。藏、通二教,以见惑为迷于无常、无我等四谛之理者,故为理惑。修惑为迷于色声等之世法事相者,是为事惑。别、圆二教,总归一切之妄惑为三,根本无明能覆中道之理,是为理惑。尘沙能障菩提,覆俗谛之法;见思能障涅槃,覆真谛之法,二者皆为事惑。又依法相宗所立之烦恼、所知二障,前者迷于涅槃之理,故为理惑;后者迷于俗谛之事相,是为事惑。[大明三藏法数卷七、法华玄义释签卷六]
(名数)一、见惑。见者推度之义,以邪推度而起之迷情也。我见边见等是也。又此等之惑,为于见道之位见理而断之惑,故谓之见惑。二、思惑。新译谓之修惑。为凡夫之思念,对于事事物物而起之惑,谓之思惑,贪嗔痴等是也。又此等之惑,为修道之位,屡屡思惟真理而断之惑,故谓之思惑,或名修惑。[囗@又]一理惑,二事惑,藏通二教以见惑为理惑,以思惑为事惑。谓见惑者迷于四谛真理之惑,思惑者为迷于世法事相之惑也。别圆二教以根本无明为理惑,以尘沙及见思为事惑。谓根本无明为覆中道之理之惑,尘沙者能障化导,故为覆俗谛之法之惑,见思者,能障空寂,故为覆真谛之法之惑,又依法相家所立之二障,则烦恼障为理惑,所知障为事惑。以烦恼障迷于涅槃之理,所知障迷于俗谛之事相也。
[出华严经随疏演义钞] 一现行惑谓六根封六尘。现起贪嗔痴等烦恼。令心昏迷。障诸善法。是名现行惑。(六根者。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也。六尘者。色尘。声尘。香尘。味尘。触尘。法尘也。)二种子惑种子者。即根本无明也。谓因此无明。则能生一切烦恼。障诸善法。是名种子惑。 - 明·一如等 撰
[出释签] 一理惑谓根本无明之惑。能障覆中道之理。不能显发。是名理惑。二事惑谓尘沙惑。能障化导。则覆俗谛之法。见思惑能阻空寂。则覆真谛之法。是名事惑。 - 明·一如等 撰
1.见惑和思惑。见惑是见解上的迷惑错误,如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等五不正见是;思惑是思想上的迷惑错误,如贪、嗔、痴、慢、疑等五烦恼是。断此见思二惑,即证阿罗汉果,出离三界。2.理惑和事惑。理惑是对理性的迷惑;事惑是对事相的迷惑。 - 陈义孝编
一切烦恼,由其生起之相上说,分为二惑。
一、见惑 谓意根对法尘,非理筹度,起诸邪见。如外道之计断计常,乃至有无等见,是名见惑。
二、思惑 谓眼耳鼻舌身五根,对于色声香味触五尘,贪爱染着,迷而不觉,是名思惑。 - 明·杨卓
即见惑与思惑。见惑的见,是推度的意思,即以邪见推度而起之迷情,我见边见等是。思惑,新译为修惑,为凡夫之思念,对于事物而起之惑,贪、嗔、痴等烦恼是。此又称理惑与事惑。见惑是迷于理之惑,修惑是迷于事之惑。 - 于凌波居士著
分二种解说。
一是见惑与思惑。见惑是见解上的迷惑错误;思惑是思想上的迷惑错误。断此见思二惑,即证得阿罗汉果,出离三界。
二是理惑和事感。理惑是对理性的迷惑;事惑是对事相的迷惑。
- 梵心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