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自不作恶,及既作恶而能忏悔,更不复作,此二种乃有力量之人。据北本涅槃经卷十九载:(一)自不作恶,指此健儿之身、口、意三业,常自清净,永无过恶。(二)作已能悔,指此健儿,虽作恶于先,后能改悔,更不敢作。
[出涅槃经并水忏] 谓自不作恶。既作而以忏悔。更不复作。乃是有力量人。故名健儿。一自不作罪谓此健儿。身囗意业。常自清净永无过恶。故名自作罪。二作已能悔谓此健儿。虽先作恶。后能改悔。更不敢作。犹如浊水。置之明珠。以珠力故。水即为清。故名作已能悔。 - 明·一如等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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