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因缘不具足破戒、因缘具足破戒。据大智度论卷九十一载:(一)贫穷之人,衣食之缘不能具足,因而心生偷盗,即破于戒,此称因缘不具足破戒。(二)若人衣食之缘具足,以心习恶,故好行恶事,毁犯禁戒,此称因缘具足破戒。
[出大智度论] 一因缘不具足破戒谓贫穷之人。衣食之缘不能具足。是以心生偷盗。即破于戒。是名因缘不具足破戒。二因缘具足破戒谓人衣食之缘。虽皆具足。以心习恶。故好行恶事。于诸禁戒。多所毁犯。是名因缘具足破戒。 - 明·一如等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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