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bra^hma-pun!yatva。即大梵天之福德。与三乘圣果之圣德并称二福。断淫欲之天,称为梵,色界天即属此。又总摄色界、无色界亦称为梵。凡修如下胜行者,可得生梵福,即:(一)建塔供养佛舍利者。(二)造寺施园供养四方僧伽者。(三)令已破和合之佛弟子和合者。(四)于一切有情修慈悲喜舍四无量心者。(五)为救母命、救父命、救如来命而舍身者。(六)于正法中出家者。(七)度他人出家者。(八)未转法轮处能请转法轮者。[增一阿含经卷二十一、俱舍论卷十八]
(术语)二福之一。大梵天之福德也。增一阿含经二十一曰:“全阎浮大洲人福,不如轮王一人福。全阎浮提洲与轮王总不如西瞿耶尼一人福,前二大洲总不如东弗于逮一人福,前三大洲总不如郁单越一人福,前四大洲总不如四天王福,如此次第至欲界六天及色界初禅之梵天梵辅天,总前人天及梵辅天之福不如大梵天王。”
大梵天的福德,为二福之一。 - 陈义孝编
大梵天的福德。
- 梵心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