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apratisam!khya^-nirodha^sam!skr!ta。旧作非数灭无为。略称非择灭。乃说一切有部三无为或法相宗六无为之一。非择灭,又作非数灭、非智缘灭,为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唯识百法之一。于有部,谓诸法皆由因缘和合,从未来位转至现在位,于生之刹那即灭,成为过去之分位。如“生缘”缺时,非择灭则妨碍该法之生,其法将永久止于未来之分位,绝对不生,称为缘缺不生。于此,其法系得非择灭无为,成为毕竟不生法。故凡不由简择力,因缺有为法之自生缘而显示寂灭不生之无为法,即称非择灭无为。要言之,择灭者,圣道所得;非择灭者,缘缺所得。俱舍论卷一(大二九·一下):“永碍当生,得非择灭,谓能永碍未来法生,得灭,异前,名非择灭;得不因择,但由阙缘。”
于法相宗,主要指无须待于人之智慧,而自性清净之真如,称为非择灭无为。成唯识论卷二(大三一·六下):“不由择力,本性清净;或缘阙所显,故名非择灭。”[成唯识论述记卷二末、大乘义章卷二、俱舍论光记卷一、八宗纲要卷上](参阅“择灭”6225)
(术语)三无为之一。灭者灭尽有为法也,灭尽了,毕竟不生,曰无为。此灭有二种,以智慧之简择力断灭烦恼,不令再生,谓之择灭无为,即涅槃也。又不依择力,仅由缺有为法之自生缘,而毕竟不生,谓之非择灭无为。盖择灭者,圣道所得,非择灭者,缘缺所得也。俱舍论一曰:“永碍当生得非择灭,谓能永碍未来法生得灭异前,名非择灭。得不因择,但由阙缘。”唯识述记二末曰:“而此本性不由慧能而性清净,名非择灭。或有为法缘阙不生,不生之灭显真理故,名非择灭,离无漏慧而自灭故。”
三无为之一。见三无为条。 - 陈义孝编
唯识宗所立的六种无为之一。非择灭无为者,有二种意义,一者自性清净,非由智慧的拣择力量,才能表现本来的真如自性。二者但由本性清净,使烦恼阙缘不生。《俱舍论》曰:“永碍当生,得非择灭。”当生者,指当来所生之法,诸法缘会则生,缘阙不生。谓能永碍未来生之法生起,所得之灭异于择灭无为,以得不由人择,但由缘阙之故,名曰非择灭无为。参阅“六无为”条。 - 于凌波居士著
凡事无能生於因缘,或有因而缺缘,则毕竟不生,合於无为宗旨,故名非择灭无为。
- 梵心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