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解法之字义者。法有二义,一轨之义,谓以其体为轨范使人起领解心也。二持之义,谓维持其体不混乱他体也。唯识论一曰:“法谓轨持。”同述记一本曰:“轨谓轨范,可生物解。持谓任持,不舍自相。”
即法的意义。轨者轨范,使人生起领解心,持者维持,维持其体而不混乱其他的个体。 - 陈义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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