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众无罪而自愿返回俗世生活者,称为归俗。有罪斥令而归,则称还俗。或亦以归俗混同于还俗。[禅林象器笺罪责门](参阅“还俗”6522)
(杂语)弃僧而复归于俗生活也。象器笺十二曰:“居家必用吏学指南篇云:还俗,谓僧道犯罪归家者。归俗,谓僧道无罪,自愿归家也。”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关于菩提下联系我们赞助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