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以“句”诠表其自性上义理之差别。盖“句”与“名”相对而称,名(梵na^ma )乃直接诠表诸法之自体者,即每一名词皆具有解释其自身含有何等意义之性质;句(梵pada )则为联接数“名”以诠表其自性上义理之差别者,故成唯识论卷二谓(大三一·六中):“名诠自性,句诠差别。”(参阅“名诠自性”2261)
(术语)名为直诠诸法之自体者,故曰名诠自性。句为诠其自性上义理之差别者,故曰句诠差别。唯识论二曰:“名诠自性,句诠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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