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有无二见。指凡夫因妄想分别所生起之绝对皆有之有执,或绝对皆无之空执。二执皆系谬误见解,有执,如执著有实我、实法;空执,如执着无善因善果与恶因恶果之事法、无涅槃之妙体等。
宗镜录卷四援引“唯识三性”之思想而列举二种对治空有二执之法门,即:(一)以“情有理无”之空观对治有执;亦即观一切“遍计所执性”,于情则实有,于理则虚无,二者唯因虚妄而起,皆无体用,故应遣除。(二)以“理有情无”之有观对治空执;亦即观“依他起性”、“圆成实性”之法,于理则实有,于情则虚无,然理本为实,故应存留有观,以为体用。
(术语)凡夫之迷情,执为有实我实法。是曰有执。执为无因果之事法,涅槃之妙体。是曰空执。又名有无二见。
[出宗镜录] 一情有理无情有理无者。即空观。对遗有执也。谓观遍计所执。于情则有。于理则无。唯虚妄起。都无体用。正应除遗也。二理有情无理有情无者。即有观。对遗空执也。谓观依他圆成之法。于理则有。于情则无。理本是实。有体有用。正应存留也。 - 明·一如等 撰
又名有无二见,即执着空和执著有的二种见解。 - 陈义孝编
凡夫之迷情,执为有实我实法。是曰有执。执为无因果之事法,涅槃之妙体。是曰空执。又名有无二见。 - 于凌波居士著
即执著空和执著有的二种见解。
- 梵心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