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种喻法之一。系以果推因,由末究本之譬喻法。如谓大海之水乃来自大河,大河之水来自小河,小河之水来自沟渎,沟渎之水则因大雨而来。[北本大般涅槃经卷二十九](参阅“譬喻”6809)
(术语)谓由果推因,由末究本之喻法。例如大海有本谓大河,大河有本谓小河,小河有本谓大池等。八喻法之一。见涅槃经二十九,三藏法数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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