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samata^bhipra^ya。如来说法四意趣之一。又作平等意、法同意趣。即如来依据秘密之意趣、平等之理而说法。例如如来说法时表示过去之毗婆尸佛即是今之释迦佛,此即如来根据“佛佛平等”之理而说此言。
盖此二佛宿昔之缘虽有所别,然二佛所证之法身平等不二,或有众生见释迦诞生王宫、树下成道等事,而疑释迦佛之熏修功浅;为对治此类“轻佛”之疑障,如来乃宣说平等之意趣。又平等意趣有通、别二种平等之别。[梁译摄大乘论卷中、梁译摄大乘论释卷六](参阅“四意趣”1781)
(术语)四意趣之一。谓如来据秘密之意趣,平等之理,而说法也。譬如指过去之诸佛而曰我身是也。以其据佛佛平等之理故也。
摄论二卷十二页云:一、平等意趣。谓如说言:我昔曾于彼时彼分,卽名胜观正等觉者。
二解 世亲释五卷十二页云:平等意趣者;谓如有人,取相似法,说如是言:彼卽是我。世尊亦尔。平等法身,置在心中,说言我昔曾于彼等。非彼昔时毗钵尸佛,卽是今日释迦牟尼。依平等义所起意趣,作如是说。无性释五卷十一页云:平等意趣者:谓一切佛,由资粮等,互相似故;说我昔曾于彼时等。如有意缘互相似性,作如是言:彼卽是我。然非昔时毗钵尸佛,卽今世尊释迦牟尼。
三解 杂集论十二卷十四页云:平等意趣者:如说:我于尔时,曾名胜观如来应正等觉。与彼法身无差别故。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