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为他人布施供养以追福者,若能精勤护净及奉献佛僧,他人可得一分功德,七分功德自受,合为八分功德。其来源不明,疑系受印度人分身体为八部分(梵as!t!an%ga ,即:胸、头、视力、语、意、两足、两手、两膝)之说所影响。此外,另有“七分获一”之说。
(杂语)随愿往生经,地藏本愿经等说,为他作追福,则他得一分自七分全得。见追修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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