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ka^yendriya,巴利语同。五根之一,六根之一,十二处之一,十八界之一,二十二根之一。略作身。即指身识所依,取触境无见有对之净色。此指身体内之净色根,而非谓肉体之扶尘根。
关于身之语义,据大乘法苑义林章卷三载,此盖取梵语ka^ya(音译迦耶)之积集义、依止义。其他眼根等之大种及造色虽皆亦积集,而身根为诸根多法所依止,多法皆积集于身根,故特称迦耶。
此身根,在十二处中称为身处(梵ka^ya^yatana ),在十八界中称为身界(梵ka^ya -dha^tu )。通常所谓之身,皆总指肉团而言,与身根不同。在婆沙等诸论中,筋肉等称为扶尘根,对于有能触作用之身根,则称之为胜义根。又身根唯欲色二界存有,无色界则无。大毗婆沙论卷九十载地狱身根不同于人等身根,谓地狱中解诸肢节,乃至糜烂,亦有身根。[大毗婆沙论卷一四四、瑜伽师地论卷三、卷五十四、成唯识论卷十、俱舍论卷四、俱舍论光记卷二至卷四、成唯识论述记卷三本、卷十末、佛家名相通释卷上(熊十力)]
(术语)五根之一。
五根之一。见五根条。 - 陈义孝编
集论一卷三页云:何等身根?谓四大种所造,身识所依清净色。
二解 五蕴论一页云:云何身根?谓所触为境,清净色。
三解 广五蕴论二页云:云何身根?谓以触为境,净色为性。谓于身中周遍净色。此性有故;身识得生。无卽不生。
四解 法蕴足论九卷三页云:云何身根?谓身于触、已正当觉,及彼同分;是名身根。又身增上、发身识;于触已正当了别,及彼同分;是名身根。又身于触,已正当碍,及彼同分;是名身根。又身于触,已正当行,及彼同分;是名身根。如是过去未来现在诸所有身,名为身根;亦名所知,乃至所等证。此复云何?谓四大种所造净色,或地狱,乃至中有,非修所成,所有名号异语增语想等想施设言说,谓名身,名身处,名身界,名身根,名觉,名道路,乃至名此岸。如是身根,是内处摄。
五解 品类足论一卷二页云:身根云何?谓身识所依净色。 - 朱芾煌
身根是身识发生的地方,身是能触之义。为不可见有对之净色。此为五根之一,为十二处中的身处,十八界中之身界。此是触识发生的地方,身识是依于身根,缘于触境,《百法纂释》曰:“五身根者,积聚依止二义名身,谓积聚四大造眼等诸根,皆依身根而住止故,梵语伽耶,此云积聚身根,为彼四肢百骸依止,诸根所随一身周遍,谓此身为三十六物积聚之处,故名为身。今不言积聚而翻为身者,体义相当,依唐言也。体即是根,以能造地、水、火、风,及所造色、香、味、触,八法为体,乃五识所依之根也。此在《大乘广五蕴论》则曰:“云何身根,谓以触为境,净色为性,谓于身中,周遍净色,此性有故,身识得生,无即不生。”参阅“五根”条。 - 于凌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