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vitatha-vikalpa。略作妄分别。错会事物之真相,而妄自思惟、识别(分别),称为虚妄分别。盖万法唯心造,心外无别体。然愚痴凡夫起妄心乱识,生种种分别,或执心外有实法,或执实我,此实我、实法之见,即为遍计所执,不契真性,故称虚妄分别。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十四将虚妄分别分为根本分别、相分别、相显现分别、相变异分别、相显现变异分别、他引分别、不如理分别、如理分别、执着分别、散乱分别等十种,并广为解说其相。[正法念处经卷五、瑜伽师地论卷三十六、成唯识论卷七、卷八、辩中边论卷上、梁译摄大乘论释卷五、辩中边论述记卷上]
(术语)妄分别事理也。维摩经观众生品曰:“问:身孰为本?答曰:欲贪为本。又问欲贪孰为本?答曰虚妄分别为本。”
不确实的分别事理。 - 陈义孝编
成唯识论作卷十七页云:有漏心等、不证实故;一切皆名虚妄分别。
二解 如五种想分别相中说。 - 朱芾煌
不确实的分别事理。
- 梵心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