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子六义之一。成唯识论二卷十四页云:六、引自果。谓于别别色心等果,各各引生,方成种子。此遮外道执唯一因,生一切果。或遮余部执色心等,互为因缘。 - 朱芾煌
种子六义的第一义。种子不是一因生众果,而是各各引生自果。即是色法种子仍生色法之果,心法种子仍生心法之果,此一法则不能混乱。这是简别于外道的一因可生众果,及小乘有部主张色心互为因果。 - 于凌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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