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语触”之对称。于六触之中,与前五识相应的触之心所,如眼触、耳触等五触,称为有对触;而与第六意识相应之意触,则称为增语触。此乃眼触等五触以有对之五根为所依,故称有对触;意触则缘物之名而加以分别之,故称增语触。[俱舍论卷十](参阅“有对”2451、“增语触”5973)
(术语)对于增语触而言。与前五识相应之触心所也。随所依之五根有对而名。俱舍论十所谓:“眼等五触说名有对,以有对根为所依故,有对触名从所依”是也。
俱舍论十卷四页云:眼等五触,说名有对。以有对根,为所依故。
二解 大毗婆沙论一百四十九卷三页云:云何有对触?答:五识身相应触。问:何故此触,名有对?答:以有对法为所缘故。问:增语触亦以有对法为所缘;何故此触独名有对?答:此触以初故得名。增语触更以余缘建立。有说:此触但以有对法为所缘。增语触亦缘余法。有说此触,所依所缘,皆是有对。增语触,所缘虽或有对;所依不尔。故别立名。
三解 品类足论三卷三页云:有对触云何?谓五识身相应触。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