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无为解脱”之对称。又作无学支。即无学阿罗汉正见相应之胜解。此胜解为心所有法中十种大地法之一,故称有为;以此有为法之胜解,生起于无学阿罗汉之果体中,故称有为解脱。可分为时解脱、不时解脱二种,而此二解脱又各有下列二种,即:(一)心解脱,即脱离贪爱之意。(二)慧解脱,即脱离无明之意。此心、慧二解脱于五分法身中,称为解脱蕴。[俱舍论卷二十五、大毗婆沙论卷二十八、卷一○一](参阅“解脱”5602)
(术语)对于无为解脱而言。又名无学支。即无学之胜解也。胜解为大地法之心所,故为有为,有为法之胜解起于无学之果体,故云有为解脱。见毗婆沙论二十八,俱舍论二十五。
对于无为解脱而言,又名无学支,即无学的胜解,胜解是大地法的心所,故是有为,有为法的胜解起于无学之果体,故云有为解脱。 - 陈义孝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