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与欲、受欲、说欲三法。即举行布萨、说戒、授戒等时,同一结界内之比丘皆应参加,然碍于其他原因而不能参加者,于此法事表示随喜共赞其事之希望,称为欲;将此欲意委托其他比丘,称为与欲;受此委托,称为受欲;于僧中传达其意,称为说欲。[十诵律卷十五、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卷六、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上一]
(术语)凡于僧中说戒授戒等法事,己有事缘,不能出席而于此法事随喜共欲其事之希望,名为欲,此欲意授他出席之比丘谓之与欲,其比丘受彼委托,谓之受欲。出僧中而说之,谓之说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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