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以全体之名称而指其中部分之名称者,称为总即别名。原为全体或一般性之名称,亦转指于特殊或个别的情况。如净土原泛指十方诸佛之国土,亦转指西方极乐世界;又如六祖,本为各宗之第六祖,今亦转指六祖慧能大师;另如三藏法师即指玄奘法师。[俱舍论卷一、卷六、俱舍论光记卷一]
(术语)如开山之名为一切宗祖之总名,而别名各宗之开祖,如大师之称通于一切之大师,而别名某某大师色蕴总体之中,别于眼根所对之境,与以色之名者,皆此例也。俱舍光记一余曰:“虽标总称即受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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