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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入正理论疏》

「律疏部·论疏部」经文1840卷44页码:P0091
唐 窥基撰

  《因明入正理论疏》五

  

卷下

  写本云

  噵本奥云以天长六年十二月略见竟予二年春欲披疏文鸠集众本幸得明诠自笔噵本瞩而玩之实为精要但星霜久积其文将消意欲模写胎之来叶遂乃初移点次写噵后一揽于是犁上卷之渐毕夏天受病模写属废三年夏重中卷并四相违半未成四年秋毕其功矣多日采翰疲眼竭力虽惧移点之舛错犹怿模写之果然既而传法灯于后代开惠眼于来世(而已)于时永久四年秋八月十日于兴福寺灌顶院慧晓记之(云云写本奥日比也)

  或本云

  始自仁平四年三月二十五日至五月二日移点毕

  释氏藏俊

  久寿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以藏公为师读始同三年正月九日读毕字点有误者改直了

  从一位(在判)

  藏俊幸入先师之室虽禀遗训识隔正理之门不足传灯况每披三卷大疏失文之首尾乍访两朝诸家迷义之浅深然依 长者殿下仰任明诠之点守先师说谨侍御读之末座谬授因明之大疏其年月日详于御笔

  久寿三─二─十七─重读了(不对师)去十一─始之十三日抄三十三过文了

  见疏之间云点云义不审不少书其趣押其处追问藏公决之

  点不审自保元年五月二日至同八日决之义不审自同年同月八日至同十八日决之此中九十十一十七四【KE】日随决令藏公记问(余)答(藏公)之趣以备后鉴

  建武二年(乙亥)十一月三日书写之

  扶八九之老眼终三卷之微功愿因兔毫之缘列龙华之筵矣

  同三年正月二十五日点了 权律师尊经

  (校者云。九帖之内。中下。下中。下下。三帖左记录在)

  舍那瓶水芳流有尽此帖昔埋没于明石之边尘也既多年慈尊传灯余光尚照要文今还归于兴福之净刹而再全部

  各投金钱寄附之

  于时文化(庚午)年九月 日

  法印大僧都 训 算

  法印大僧都 专 贺

  法印  英 专

  法印  顺 实

  法印大僧都 训 英

  法印  荣 学

  法印  秀 算

  法印  章 诚

  法印  教 宪

  法印  弘 映

  权律师   荣 宗

  权律师   荣 尊

  权律师   算 荣

  拟讲  秀 演

  荣 怀

  长 胤

  愿 辨

  长 有

  智 兴

  训 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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