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开这个家,正如她当初被命令离开一样。
富者彻底改变了对维莎诃的态度。他不得不请求得到他儿媳的宽容,请她原谅自己因无知而所说的一切。
富有忍辱精神的维莎诃,以真实的佛教精神,原谅了他,但条件是,他要给予她绝对的自由,让她根据自己的喜好过她的宗教生活。她的公公乐意地接受了这一要求,答应让她自由从事自己的宗教生活。
维莎诃毫不迟疑,即时邀请佛陀来家应供。佛陀应供后,讲解佛法,富者坐在门帘后面,聆听佛陀所说之法。说法结束时,他即证斯陀含果。他的儿媳使他步入解脱正道,为此他对她感激不已,情真意切地说,他以后将把维莎诃当成自己的母亲看待。
第二天,佛陀又来到她家。这次她婆婆听闻佛法后,即证第一圣果。
由于她的机智、智慧和忍耐,她逐步成功地把她丈夫一家转变成一个幸福的佛教家庭。
白天,维莎诃常在自己的家里设斋供僧。午饭前后,她通常来寺院,解决僧团所需,聆听佛法。另外一位虔诚的女居士输皮亚通常陪她一同到寺院。
维莎诃供养僧团之心是如此的慷慨周到。一次,她来到佛前,恳请佛陀准许以下八个恩典:
1、一生供养安居僧众的袈裟。
2、给前来舍卫城的僧众提供饭食。
3、给离开舍卫城的僧众提供饭食。
4、供养生病比丘的饭食。
5、给照顾有病比丘之人提供饭食。
6、给生病的比丘提供药品。
7、以为粥供养比丘。
8、给比丘尼提供洗澡衣服。
佛陀同意了她的要求。
一天,维莎诃穿上她父亲送给她最华贵的陪嫁衣服,来到寺庙。但是,她又一想,不宜穿着如此华丽的衣服去见佛陀,就把它脱了下来,交给她的侍女小心收好,重新穿上她公公给她的另一件衣服,来听佛陀讲经。后来,在侍女的陪同下,她离开了寺庙,而侍女却忘记拿回由她保管的衣服包裹。阿难陀尊者发现了包裹,按照佛陀的意思,把包裹收好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等以后交还给主人。维莎诃听说侍女不小心把包裹丢在了寺庙,就叫她把包裹拿回来,除非阿难陀尊者碰过它。当侍女向维莎诃报告了所发生的一切,她又一次来到佛前,表示希望变卖之件衣服,把拍卖所获的钱来做善事。佛陀指导她在东门为僧众建造一座寺院。但是没有人能买得起这件昂贵的衣服,她就自己买下,耗巨资起建寺庙,起名为普般寺。佛陀和众弟子,应维莎诃之邀,在这座崭新而宽广的寺院里度过了安居期。佛陀一共在此度过了六个安居期。为此维莎诃大为高兴。
据经典经载,慈爱的维莎诃不但没有因侍的明显疏忽而责怪她,反而把部分建造寺院的功德回向给她,以此来感谢侍女给她创造了一个行善的机缘。
佛陀曾数次为维莎诃讲经说法。在其中一部中,佛陀讲述了在家居士在斋戒日(9)(Uposatha)应守持八戒。直至今天,这种奉行八戒的传统几乎遍及所有亚洲佛教国家。
在谈到使女人往生快乐之界的八种品德时,佛陀说:
从不疏忽给自己带来喜悦的男人,
富有生机,警觉清醒,永誓爱他,
智慧贤德之妻不以恶语招致丈夫的恼怒,
礼敬其夫所敬之人,
聪明,灵巧,敏锐,不贪睡,
温和指使家人,劳动之时,留心丈夫的财富,
遵从丈夫的意愿,
如是之妻往生相好天人居住之地。(10)
在另一部经中,佛陀谈到导引妇女今生后世幸福快乐的八种品德。他这样说道:
“于此,维莎诃,有办事能力,管理好家人,深得丈夫爱戴,保护好丈夫财富之女。”
“于此,维莎诃,忠诚信赖(saddha),品德高尚(sila),乐善好施(caga),智慧(panna)之女。”(11)
作为一个事务繁忙的女士,她在曾团的活动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有时,佛陀会委派她去处理比丘尼僧团发生的争论。一些比丘尼的戒律,也是由于她的过问而制定的。
由于她慷慨乐施,她被认为是女大施主,佛陀最大的女护持者。
由于她高尚的行为,典雅的仪表,高贵的作风,谈吐彬彬有礼,尊敬顺从长辈,同情悲悯不幸之人,仁慈友善,以及对宗教的热情,她的德名家喻户晓,赢得了所有人的爱心。
经典记载,她深具福报,成为十个儿子,十个女儿的幸福母亲。她在120岁高龄时去世。(12)
有生大夫
在生是照顾佛陀的著名医生。
他母亲是一个妓女,刚生下他不久,就把他装在一个筐里,仍在路旁的一个灰堆里。
频毗莎罗王的儿子——未生怨太子,正好打那经过,看到这孤苦伶仃的婴儿被一群乌邪包围在中央,发现他还活着(Jivati)时,就让人领回抚养。
因为,在他被发现时,他还活着,所以大家就喊他有生。又因为是太子收养了,他又被叫做养子(Komarabhacca)。
长大以后,他成为一个技术精湛的内外科大夫。据经典说,他曾两次成功地为头疼难熬的富翁长者作过头部手术。
他通常一天三次来看望佛陀。
当佛陀的脚被提婆达多扔下的碎石砸伤时,有生照顾了佛陀,治好了他的伤口。
他意识到居住在寺院附近将有许多利益,因此,就在他的芒果园里建造一座寺庙。当举行赠送仪式之后,他即成为预流果圣人。
佛陀曾对他讲了《有生经》。此经涉及了有关荤食问题。
有生曾劝导阿闍世王在犯下了杀父之罪之后拜见佛陀。
在他的要求下,佛陀要求众弟子进行扫地等身体锻炼。
[注]
(1)英译《相应部》,第一品,第272页。
(2)英译《相应部》,第一品,第273页。
(3)见英《增支部》,第四部,第264-265页。
(4)英译《增支部》,第二品,第77-78页;《增支部》,第二品,第67-68页。
(5)《中部》,第三品,第262页;《佛陀进一步言教》。第二卷,第302-305页。
(6)《相应部》,第一品,第80页。
(7)在这里,火指的是诽谤。
(8)尼键陀-若提子一般被说成是大雄,为耆那教的创始人,是佛陀同时代的著名人物。但没有关於他们相遇的记载。他的弟子现仍在印度到处可见,虽然说他的教法从未传出印度本土。(编者按)。
(9)通常来说,农历的初一,初八,十五,二十三被认为是八斋戒日。在这一天在家居士守持八戒(atthasila),即:戒除1、杀,2、偷,3、邪淫,4、忘遥,5、饮酒,6、非时食,7、歌,舞,音乐,不宜之影视,花环,香水,装饰身体,8、坐卧高广大床。
(10)英译《增支部》,第四品,第178-179页。
(11)同上,第四品,第177-178页。
(12)《中部》,第二品,第五。
《《觉悟之路》第十章 佛陀的反对者和护持者》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