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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传菩萨道(上)▪P23

  ..续本文上一页脱之波罗蜜的成熟层次有所差异,即强、中等与弱。

  若我们考虑以下三类菩萨之差别后,在以上的三个观点当中,注疏所提供(第一种)的是为最适当。

  三类菩萨

  在菩萨第一次被授记时(例如须弥陀隐士),他们已可被分别为三类菩萨:一、敏知者菩萨(略开智者菩萨);二、广演知者菩萨;三、所引导者菩萨。

  在三类菩萨中,如果敏知者菩萨有意在他被授记的那一世证得弟子菩提(即成为阿罗汉),他有足够的善业可以使他在佛陀还未讲完一首四行偈的第三行时,即证得阿罗汉果,连同六神通与四无碍解智。敏知者菩萨也被称为慧者菩萨,他们有最强的智慧。

  如果广演知者菩萨有意在他被授记的那一世证得弟子菩提,他有足够的善业可以使他在佛陀还未讲完一首四行偈的第四行时,即证得阿罗汉果,连同六神通与四无碍解智。广演知者菩萨也被称为信者菩萨,他们的智慧属于中等。

  如果所引导者菩萨有意在他被授记的那一世证得弟子菩提,他有足够的善业可以使他在佛陀刚讲完一首四行偈的第四行时,即证得阿罗汉果,连同六神通与四无碍解智。所引导者菩萨也被称为精进者菩萨,他们的智慧是为最弱。

  以上三类菩萨皆在还未被授记的无数劫以前已在心中下定决心欲修习菩萨道。在被授记之后,他们如前述地圆满诸波罗蜜,而根据固定的期限成就佛果。

  提前成就佛果是不可能的

  就好像稻种必定在过了固定的时候才会开花、结米与成熟。即使是很勤力地为它灌水等,它也不会提前开花、结米与成熟。情同此理,每一类菩萨是不可能以任何方法在固定的期限之前证得佛果的。即使他每天都以更强的精进力修习波罗蜜、舍离与善行,但因为他的智慧还未成熟,成佛的条件也就不能具足。

  因此必须很清楚地知道只有根据固定的期限实践诸波罗蜜才能令它们达到圆满。

  第十五篇:波罗蜜可以带来什么利益?

  对于这问题:「波罗蜜可以带来什么利益?」,它的答案是:波罗蜜带来的利益是不会投生至阿鼻地狱等。

  更详细的解释:

  波罗蜜带来的利益是:不会投生至十八不生处,譬如阿鼻地狱等(将在第八章作更详细的解释)、有能力为这世界的福利去修行、二十种美妙(如《中部‧后分五十经篇‧空品‧美妙经》所描述般)、实现菩萨所有的愿望及精于种种工艺。(如《本生经》与《佛种姓经》等所述。)

  (在第十二篇:「什么是波罗蜜的组合」里所提到十五对波罗蜜的好处也是波罗蜜所带来的利益。)

  再者,以下也是波罗蜜所带来的利益:

  自从发愿成佛之后,菩萨时刻为众生的福利着想,就有如他们的父亲。他拥有特殊的素质,值得接受布施与礼敬。他有如一块优越的福田。他受天与人敬爱。他的心充满了慈悲,不会受到狮、豹、虎等野兽的伤害。由于拥有超凡的善业,不论投生到那里,他的相貌、名誉、快乐、体力与权力都比他人来得优越。他没有病痛。他有非常清净的信、精进、念、定与慧。他只有很轻微的烦恼,因此他易于接受批评。他很有耐心、乐于行善。他不会显露生气或瞋恨,或毁坏他人的名誉。他不乐于斗争、妒忌、狡猾与虚伪。他不傲慢与自大。他很平静,时刻警觉于善法。他耐心地忍受他人的折辱,而不去报复伤害他们。无论他住在那里,是城镇、乡村或某个地区,那地方就不会有危险与灾难。每当他由于所造的恶业投生到恶趣时(譬如在他身为德米亚王子的前二世投生在增盛地狱里时),他不会跟其它的众生一样感到极度的痛苦,反而培育起更强的悚惧智。

  再者,命圆足、色圆足、族性圆足、主权圆足、可信语与大威神力也是波罗蜜所带来的利益。

  命圆足是指无论他投生到那里皆得到长命,他以此圆足而得以修习更多的善业。

  色圆足是指相貌美好。菩萨以此圆足得以激起懂得欣赏相好之人对他的信心与敬意。

  族性圆足是指投生于上层阶级的家族。通过此圆足,菩萨得以影响自满于高贵出身的人们,引导他们清除我慢心。

  主权圆足是指巨大的财富、权势与众多的随从。通过此圆足,菩萨得以运用四摄法帮助应获益之人,以及正义地阻止人们不当的言行。

  可信语是指他为人诚实可靠。以此他成为众人所依靠的非凡尺度与毫无偏心的标准。他是无可质疑的权威。

  大威神力是指有无边的力量。他不会被击败,而只以正义征服他人。

  如此,命圆足等皆是波罗蜜带来的利益。它们本身也是促使波罗蜜增长至无量的原因,也是进入三乘及使它达到成熟的管道。

  (以上是波罗蜜带来的利益。)

  第十六篇:什么是波罗蜜的果?

  对于这问题:「什么是波罗蜜的果?」,它的简短答案是:波罗蜜之果是以阿罗汉道智与一切知智为首的无量之佛陀素质。即是说,得证佛果是波罗蜜之果。

  详尽的解释:

  其果是获得具三十二大人相;八十种好;从身体散发出来的八十腕尺周圆身光(此身光即使是在四种情形 之下也不会减弱。);以色身为根基而具有十力智、四无畏智、六不共智和十八不共法 等无量素质的法身。

  再者,论师提到以下这一首诗:

  “Buddhopi buddhassa bhaneyya vannam

  Kappam pi ce abbam abhasamano

  Khiyetha kappo cira digham antare

  Vanno na khiyetha tathagatassa.”

  「若某尊佛只是颂扬另一尊佛的美德,而在整个大劫里不另谈他事,直到这个大劫结束,而还不能尽颂世尊的美德。」

  以上佛陀的一切美德皆是波罗蜜之果。

  在此,为了激起读者对佛陀无量之素质的信心与欣赏,进而修习有助于智慧增长的善行,我将在此以善喜隐士(后来的舍利佛尊者)颂扬高见佛(Anomadassi Buddha)的三首诗来结束「杂集」一章。

  “Sakka samudde udakam

  pametum alhakena va

  na tveva tava sabbabbu

  banam sakka pametave.”

  「大海洋之水虽无量却还是可以度量,

  但是对于一切知的佛陀,

  没有任何天神或人,

  可以测知世尊智慧的深度。」

  “Dharetum pathavim sakka

   thapetva tulamandale

   na tveva tava sabbabbu

   banam sakka dharetave.”

  「大地虽无量却还是可以以秤来度量,

  但是对于一切知的佛陀,

  没有任何天神或人,

  可以测知世尊智慧的深度。」

  “Akaso minitum sakka

   rajjuya angulena va

   na tveva tava sabbabbu

   banam sakka pametave.”

  「天空虽辽阔却还是可以以尺或手来度量,

  但是对于一切知的佛陀,

  没有任何天神或人,

  可以测知世尊智慧的深度。」

  在此结束探讨波罗蜜各方面的「杂集」一章。

  

  

  

  

  

  

  

  

  

  

  

  

  

  第八章:十八不生处

  十八不生处是指已被授记之菩萨不可能投生的地方。那些跟须弥陀隐士一样具备了八项条件 ,再得到授记的菩萨,以后在娑婆世界里是不可能投生至这十八不生处。这点在《经集‧犀牛经》的注释有提到。

  十八不生处是:

  (1) 天生瞎眼。

  (2) 天生耳聋。

  (3) 生为疯子。

  (4) 生为哑吧。

  (5) 生为残废。

  (6) 生为野人。

  (7) 生于女奴之胎。

  (8) 生为顽固邪信者。

  (9) 生为变性人(从男变女)。

  (10) 造五逆恶业 者。

  (11) 痲疯患者。

  (12) 小于鹌鹑。

  (13) 生为「饥渴饿鬼」(khuppipasika peta)、「烧渴饿鬼」(nijjhamatanhika peta)或「起尸阿修罗」(kalakabcika asura)。(「饥渴饿鬼」是永久都受饥渴折磨之鬼,极少有机会得到吃。「烧渴饿鬼」是永久感到炽热之鬼,因为他时刻都被火焚烧。这些饿鬼在过去世皆是比丘或出家人,就有如目犍连尊者在灵鹫山所遇到之鬼。「起尸阿修罗」的体积有三伽浮他 之大,但是却只有少许的血肉,因此肤色有如枯叶一般。他的眼睛吊在头上,有如龙虾之眼一般突出来。由于他细如针尖的嘴巴也长在头上,即使找到食物也不得不弯下头来拾取。)

  (14) 生于阿鼻地狱与「世界中间地狱」。(世界中间地狱是三个世界相接的空间,在那里,为恶者受到恶业果报的痛苦。)

  (15) 生为他化自在天的魔王。

  (16) 生于无想梵天界与净居梵天界。

  (17) 生于无色梵天界。

  (18) 生往其它的世界。

  关于十八不生处,《殊胜义注》和《佛种姓经注》两者与《经集注》之间有共同点也有差异。对于上述《经集注》所提出的十八不生处,以下八项并没有在《殊胜义注》里提到:

  (1) 生为疯子。

  (2) 天生残废。

  (3) 生为野人。

  (4) 生为变性人。

  (5) 生于女奴之胎。

  (6) 生为痲疯病患者。

  (7) 生为魔王。

  (8) 生往其它世界。

  《殊胜义注》没有肯定地指出有多少个不生处。

  而《经集注》没有提到的是:

  (1) 生为女人。

  (2) 生为双性人。

  (3) 生为黄门。

  (《佛种姓经注》所列举的跟《殊胜义注》的一样。)

  南传菩萨道上册至此完毕。

  

《南传菩萨道(上)》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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