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脫之波羅蜜的成熟層次有所差異,即強、中等與弱。
若我們考慮以下叁類菩薩之差別後,在以上的叁個觀點當中,注疏所提供(第一種)的是爲最適當。
叁類菩薩
在菩薩第一次被授記時(例如須彌陀隱士),他們已可被分別爲叁類菩薩:一、敏知者菩薩(略開智者菩薩);二、廣演知者菩薩;叁、所引導者菩薩。
在叁類菩薩中,如果敏知者菩薩有意在他被授記的那一世證得弟子菩提(即成爲阿羅漢),他有足夠的善業可以使他在佛陀還未講完一首四行偈的第叁行時,即證得阿羅漢果,連同六神通與四無礙解智。敏知者菩薩也被稱爲慧者菩薩,他們有最強的智慧。
如果廣演知者菩薩有意在他被授記的那一世證得弟子菩提,他有足夠的善業可以使他在佛陀還未講完一首四行偈的第四行時,即證得阿羅漢果,連同六神通與四無礙解智。廣演知者菩薩也被稱爲信者菩薩,他們的智慧屬于中等。
如果所引導者菩薩有意在他被授記的那一世證得弟子菩提,他有足夠的善業可以使他在佛陀剛講完一首四行偈的第四行時,即證得阿羅漢果,連同六神通與四無礙解智。所引導者菩薩也被稱爲精進者菩薩,他們的智慧是爲最弱。
以上叁類菩薩皆在還未被授記的無數劫以前已在心中下定決心欲修習菩薩道。在被授記之後,他們如前述地圓滿諸波羅蜜,而根據固定的期限成就佛果。
提前成就佛果是不可能的
就好像稻種必定在過了固定的時候才會開花、結米與成熟。即使是很勤力地爲它灌水等,它也不會提前開花、結米與成熟。情同此理,每一類菩薩是不可能以任何方法在固定的期限之前證得佛果的。即使他每天都以更強的精進力修習波羅蜜、舍離與善行,但因爲他的智慧還未成熟,成佛的條件也就不能具足。
因此必須很清楚地知道只有根據固定的期限實踐諸波羅蜜才能令它們達到圓滿。
第十五篇:波羅蜜可以帶來什麼利益?
對于這問題:「波羅蜜可以帶來什麼利益?」,它的答案是:波羅蜜帶來的利益是不會投生至阿鼻地獄等。
更詳細的解釋:
波羅蜜帶來的利益是:不會投生至十八不生處,譬如阿鼻地獄等(將在第八章作更詳細的解釋)、有能力爲這世界的福利去修行、二十種美妙(如《中部‧後分五十經篇‧空品‧美妙經》所描述般)、實現菩薩所有的願望及精于種種工藝。(如《本生經》與《佛種姓經》等所述。)
(在第十二篇:「什麼是波羅蜜的組合」裏所提到十五對波羅蜜的好處也是波羅蜜所帶來的利益。)
再者,以下也是波羅蜜所帶來的利益:
自從發願成佛之後,菩薩時刻爲衆生的福利著想,就有如他們的父親。他擁有特殊的素質,值得接受布施與禮敬。他有如一塊優越的福田。他受天與人敬愛。他的心充滿了慈悲,不會受到獅、豹、虎等野獸的傷害。由于擁有超凡的善業,不論投生到那裏,他的相貌、名譽、快樂、體力與權力都比他人來得優越。他沒有病痛。他有非常清淨的信、精進、念、定與慧。他只有很輕微的煩惱,因此他易于接受批評。他很有耐心、樂于行善。他不會顯露生氣或瞋恨,或毀壞他人的名譽。他不樂于鬥爭、妒忌、狡猾與虛僞。他不傲慢與自大。他很平靜,時刻警覺于善法。他耐心地忍受他人的折辱,而不去報複傷害他們。無論他住在那裏,是城鎮、鄉村或某個地區,那地方就不會有危險與災難。每當他由于所造的惡業投生到惡趣時(譬如在他身爲德米亞王子的前二世投生在增盛地獄裏時),他不會跟其它的衆生一樣感到極度的痛苦,反而培育起更強的悚懼智。
再者,命圓足、色圓足、族性圓足、主權圓足、可信語與大威神力也是波羅蜜所帶來的利益。
命圓足是指無論他投生到那裏皆得到長命,他以此圓足而得以修習更多的善業。
色圓足是指相貌美好。菩薩以此圓足得以激起懂得欣賞相好之人對他的信心與敬意。
族性圓足是指投生于上層階級的家族。通過此圓足,菩薩得以影響自滿于高貴出身的人們,引導他們清除我慢心。
主權圓足是指巨大的財富、權勢與衆多的隨從。通過此圓足,菩薩得以運用四攝法幫助應獲益之人,以及正義地阻止人們不當的言行。
可信語是指他爲人誠實可靠。以此他成爲衆人所依靠的非凡尺度與毫無偏心的標准。他是無可質疑的權威。
大威神力是指有無邊的力量。他不會被擊敗,而只以正義征服他人。
如此,命圓足等皆是波羅蜜帶來的利益。它們本身也是促使波羅蜜增長至無量的原因,也是進入叁乘及使它達到成熟的管道。
(以上是波羅蜜帶來的利益。)
第十六篇:什麼是波羅蜜的果?
對于這問題:「什麼是波羅蜜的果?」,它的簡短答案是:波羅蜜之果是以阿羅漢道智與一切知智爲首的無量之佛陀素質。即是說,得證佛果是波羅蜜之果。
詳盡的解釋:
其果是獲得具叁十二大人相;八十種好;從身體散發出來的八十腕尺周圓身光(此身光即使是在四種情形 之下也不會減弱。);以色身爲根基而具有十力智、四無畏智、六不共智和十八不共法 等無量素質的法身。
再者,論師提到以下這一首詩:
“Buddhopi buddhassa bhaneyya vannam
Kappam pi ce abbam abhasamano
Khiyetha kappo cira digham antare
Vanno na khiyetha tathagatassa.”
「若某尊佛只是頌揚另一尊佛的美德,而在整個大劫裏不另談他事,直到這個大劫結束,而還不能盡頌世尊的美德。」
以上佛陀的一切美德皆是波羅蜜之果。
在此,爲了激起讀者對佛陀無量之素質的信心與欣賞,進而修習有助于智慧增長的善行,我將在此以善喜隱士(後來的舍利佛尊者)頌揚高見佛(Anomadassi Buddha)的叁首詩來結束「雜集」一章。
“Sakka samudde udakam
pametum alhakena va
na tveva tava sabbabbu
banam sakka pametave.”
「大海洋之水雖無量卻還是可以度量,
但是對于一切知的佛陀,
沒有任何天神或人,
可以測知世尊智慧的深度。」
“Dharetum pathavim sakka
thapetva tulamandale
na tveva tava sabbabbu
banam sakka dharetave.”
「大地雖無量卻還是可以以秤來度量,
但是對于一切知的佛陀,
沒有任何天神或人,
可以測知世尊智慧的深度。」
“Akaso minitum sakka
rajjuya angulena va
na tveva tava sabbabbu
banam sakka pametave.”
「天空雖遼闊卻還是可以以尺或手來度量,
但是對于一切知的佛陀,
沒有任何天神或人,
可以測知世尊智慧的深度。」
在此結束探討波羅蜜各方面的「雜集」一章。
第八章:十八不生處
十八不生處是指已被授記之菩薩不可能投生的地方。那些跟須彌陀隱士一樣具備了八項條件 ,再得到授記的菩薩,以後在娑婆世界裏是不可能投生至這十八不生處。這點在《經集‧犀牛經》的注釋有提到。
十八不生處是:
(1) 天生瞎眼。
(2) 天生耳聾。
(3) 生爲瘋子。
(4) 生爲啞吧。
(5) 生爲殘廢。
(6) 生爲野人。
(7) 生于女奴之胎。
(8) 生爲頑固邪信者。
(9) 生爲變性人(從男變女)。
(10) 造五逆惡業 者。
(11) 痲瘋患者。
(12) 小于鹌鹑。
(13) 生爲「饑渴餓鬼」(khuppipasika peta)、「燒渴餓鬼」(nijjhamatanhika peta)或「起屍阿修羅」(kalakabcika asura)。(「饑渴餓鬼」是永久都受饑渴折磨之鬼,極少有機會得到吃。「燒渴餓鬼」是永久感到熾熱之鬼,因爲他時刻都被火焚燒。這些餓鬼在過去世皆是比丘或出家人,就有如目犍連尊者在靈鹫山所遇到之鬼。「起屍阿修羅」的體積有叁伽浮他 之大,但是卻只有少許的血肉,因此膚色有如枯葉一般。他的眼睛吊在頭上,有如龍蝦之眼一般突出來。由于他細如針尖的嘴巴也長在頭上,即使找到食物也不得不彎下頭來拾取。)
(14) 生于阿鼻地獄與「世界中間地獄」。(世界中間地獄是叁個世界相接的空間,在那裏,爲惡者受到惡業果報的痛苦。)
(15) 生爲他化自在天的魔王。
(16) 生于無想梵天界與淨居梵天界。
(17) 生于無色梵天界。
(18) 生往其它的世界。
關于十八不生處,《殊勝義注》和《佛種姓經注》兩者與《經集注》之間有共同點也有差異。對于上述《經集注》所提出的十八不生處,以下八項並沒有在《殊勝義注》裏提到:
(1) 生爲瘋子。
(2) 天生殘廢。
(3) 生爲野人。
(4) 生爲變性人。
(5) 生于女奴之胎。
(6) 生爲痲瘋病患者。
(7) 生爲魔王。
(8) 生往其它世界。
《殊勝義注》沒有肯定地指出有多少個不生處。
而《經集注》沒有提到的是:
(1) 生爲女人。
(2) 生爲雙性人。
(3) 生爲黃門。
(《佛種姓經注》所列舉的跟《殊勝義注》的一樣。)
南傳菩薩道上冊至此完畢。
《南傳菩薩道(上)》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