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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菩薩道(下)

  Ciram titthatu saddhammo,

  dhamme hontu sagarava, sabbepi satta.

  願正法久住,願一切衆生向法致敬。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asambuddhassa

  禮敬世尊、阿羅漢、正等正覺者

  南傳菩薩道(下)

  第一章:布施波羅蜜

  關于布施波羅蜜,巴利文經典裏的《佛種姓經》已清楚地闡述須彌陀菩薩訓誡自己先修布施波羅蜜,因爲過去諸菩薩也是這麼做。很明顯的,在十波羅蜜之中,布施波羅蜜占了最優先修習的地位。

  然而,在《相應部‧俱偈品》中有一首偈:“Sile patitthaya naro sapabbo…”──「具戒有慧人……」

  在此偈中,佛陀解說若某人投生時叁因具足 ,而慧根又已成熟,他只要勤修戒、定、慧,就能解開欲愛之網結。在此佛陀只提及戒定慧叁學,他對修習布施甚至些許的暗示也沒有。

  同時,整部《清淨道論》即是注釋《相應部‧俱偈品》上述偈文的論著,但在其中卻完全沒有提及布施波羅蜜。而且導向涅槃的八正道只有戒定慧之道,而無布施之道。因此,有些人誤以爲佛陀認爲布施並非要素,是無助于證悟涅槃的,反而是造成不斷在輪回中生死的因素,因此不應該修習布施。

  緬甸明敦王的有名大臣烏良在其書《解脫之味》中極端地解釋說佛陀只是向非常平凡的俗人才教布施。

  有很多佛教徒對「不應該修習布施」這一觀點感到很憤怒;也有很多人對烏良所寫的「佛陀只是向平凡的俗人才教布施」感到憤怒。但是純粹對這些觀點不喜歡與憤怒是無補于事的。更重要且有益的是正確地去了解佛陀教理的含意。

  關于上述《相應部‧俱偈品》一偈中,我們應該了解它的真正含意如下:佛陀教此偈的對象是上等根器的人,他們有能力在這一生精進修行至證悟阿羅漢果,完全斷除一切煩惱,而不會再有來生。若這類具有上等根器的人真正地在這一生精進修行以證悟阿羅漢果,由于他的精進力,他將成爲阿羅漢,已經沒有再生的需要。布施的業力能製造新生命與新的福報。在這一生已斷除生死輪回之人將不會再有來生。由于已經沒有新生命去享用布施的福報,因此對他來說,布施並非是必要的。這就是爲何在《相應部》的這部經裏,佛陀爲了上等根器之人的利益,而著重于解說戒定慧,因爲在以斷除煩惱爲目標時,叁學是比布施來得更重要的。佛陀根本不曾說過不應該修習布施波羅蜜。

  布施有令人柔軟的素質。當某人在布施時,這個布施行動即成爲親依止緣,以令心更柔軟,更易于持戒、修定及修習觀禅來培育觀智。每個佛教徒去寺院受戒,或聽經,或修禅時,若沒有做布施的話,難免會感到有些不自在與不好意思。因此,去寺院的時候一定要布施已經成爲聖弟子們的一個習俗,例如每當毘舍佉去拜訪佛陀時,若是在早上,她會帶飯、糖、水果等去供養;若是下午,她就會帶些飲品和藥物。

  在這一生裏沒有成爲阿羅漢的人必須繼續在輪回裏生死。在輪回時,若他們在今世沒有行布施,他們將難以投生到好的地方。即使他們得以投生到善道,他們將缺少財物而難以行善。(你可能會說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可以投入于修習戒定慧,但是卻是易說難行。事實上,只有在過去世的布施善報支持之下,才能成功地修習戒定慧叁學。)因此,修習布施對于還必須在娑婆世界裏輪回的人是非常重要的。在這漫長的旅途上,只有具備了充足的旅費,即布施,我們才能到達美好的終點。在此,由于過去的布施之善報而擁有了財物,我們才能如願地投入于修善。

  在娑婆世界裏的衆多旅人當中,菩薩是最偉大的人物。在被授記之後,菩薩必須繼續以至少四阿僧祗劫與十萬大劫的時間來圓滿諸波羅蜜,以證悟一切知智。欲證辟支佛果者須以兩阿僧祗劫與十萬大劫的時間來圓滿波羅蜜。欲成爲上首弟子者則須一阿僧祗劫與十萬大劫的時間,而欲成爲大弟子者則須十萬大劫的時間。因此,對于這位在漫長娑婆旅途上的偉大旅客,即菩薩,布施波羅蜜是非常重要的。在巴利文經典中的《佛種姓經》經文裏,布施波羅蜜的修持占了主要的地位。

  因此,上述《相應部》裏的經文的對象是具有證悟阿羅漢果的成熟因緣之人。對于波羅蜜還未圓滿之人,他們不應說布施波羅蜜並非重要因素。

  有些人問說只修習布施波羅蜜是否能夠證得涅槃。這問題可以如此回答:若只修習一個波羅蜜,無論是布施,或持戒,或禅定,皆不可能證得涅槃。因爲只修習布施即表示沒有持戒與禅定。同樣地,只修習禅定即表示沒有持戒與布施的助力。當不以持戒來攝受自己,人們將易于造惡。若有此惡習之人嘗試去修禅,他將只是白費氣力。這就好像把一粒好的種子放在燒得火紅的鐵鍋裏,它將不可能發芽,而只會被燒成灰。因此,「只修習布施」是不正確的。

  《佛種姓經》中的布施一章很清楚地提到布施時不可分別受者爲上中下等。根據這一段經文,有分別心地選擇受者來做布施是不當與不必要的。但是,在《中部‧後分五十經篇‧施分別經》裏,佛陀列出七種僧伽施和十四種個人施。這部經裏指出,關于布施給一位受者的個人施,其善業將根據受者而有所差別,最低爲動物,依次增加至最高的佛陀。至于僧伽施,善業最強的則是供養以佛爲首的僧團。

  《餓鬼事‧安古羅鬼經》提到兩位天神;當佛陀坐在叁十叁天帝釋天王的座位上開示《阿毗達摩論》時,有兩位天神──因陀卡(Indaka)和安古羅(Ankura)到來聽佛說法。每當有上等的天神到來聽法時,安古羅必須讓位,如此他退後至距離佛陀十由旬之地。

  但是因陀卡安然坐在原位而不須退讓。它的原因是:在人類的壽命是一萬歲時,安古羅是一位很富有的人。在那一生中,他每天都布施食物給許多的普通人。其煮食之地長達十二由旬。由于這些善業,他得以投生爲天神。然而因陀卡只是供養阿那律尊者一湯匙的飯即得以投生爲天神。

  雖然因陀卡只是布施一湯匙的飯而已,但是由于受者是阿羅漢,因此善業也非常大與聖潔,由于他是上等的天神,因此他不需要讓位。反之,雖然安古羅在一段非常長的時期裏做了大量的布施,但是由于受者皆是一般的普通人,因此,他所獲得的福報並非上等。所以每當有上等的天神到來時,他就必須讓位退後。因此在巴利文經典裏有一個訓誡:“viceyya danam databbam yatha dinnam mahapphalam.”,意即:「每當做布施時,應選擇會帶來最大的福報之人爲受者。」

  從這點看來,在巴利文經典之中,《佛種姓經》和《施分別經》等好像有矛盾。但若了解到《施分別經》的對象是普通人與天神,而《佛種姓經》是專爲欲證悟一切知智或佛智的菩薩道行者所講的,那麼,這矛盾即得以解開。菩薩必須布施給任何到來的受者,毫不分別他們爲上中下等之人。他不需要想:「這是下等受者,若布施給他,我將只會獲得下等的佛智。這是中等的受者,若布施給他,我將只會獲得中等的佛智。」因此,對傾向于證悟一切知智的菩薩,無分別心地布施予一切到來的受者已是一種慣常的修習。反之,普通人與天神修布施的目的是獲取所喜愛的世俗之樂,因此他們很自然地選擇最好的受者爲布施的對象。

  結論是:以菩薩爲對象的《佛種姓經》和以普通人與天神爲對象的其它經典(如《施分別經》)之間是沒有矛盾的。

  波羅蜜的意思

  《行藏注疏》中解釋「波羅蜜」(parami)這個字可能具有的各種不同意思:

  Parami是由parama和i組合而成的。Parama的意思是「最優越」,在此是指菩薩爲最優越者。或者,Parami是演變自para(詞根)與ma(後綴)。Para的意思是「成就」或「保護」。由于他成就與保護布施等諸美德,因此菩薩被稱爲parama。

  或者,para(前綴)跟意爲「結合」的mara(詞根)組合成一字。由于菩薩的行爲好像是以美德來吸引衆生、跟衆生結交來往,因此他被稱爲parama。

  或者,param(前綴)跟意爲「清淨」的maja(詞根)組合成一字。param的意思是「更加」。由于菩薩心中無染和比他人清淨許多,他稱爲parama。

  或者,param(前綴)跟意爲「走向」的maya(詞根)組合成一字,param的意思是「上等」。由于菩薩以特別的方式走向涅槃這一上等境界,他被稱爲parama。

  或者,param(前綴)跟意爲「決定」的mu(詞根)組合成一字。由于菩薩決定自己的來世,就有如決定今世的情形,他被稱爲parama。(這裏是指菩薩有能力准確地分別該做何事以使今生愉快與無瑕。同樣地,對于來世他也能辦得到。即是說他有能力改善自己的生命。

  或者,param(前綴)跟意爲「放進」的mi(詞根)組合一字,param的意思是「更多」。由于菩薩把越來越多的持戒等美德放進自己的心流裏,他被稱爲parama。

  或者,param的意思是「不同于」或「對立」,mi(詞根)的意思是「粉碎」。由于菩薩粉碎一切跟美德對立與不同的不淨法,他被稱爲parama。

  或者,para(名詞)跟意爲「清淨」的maja(詞根)組合成一字,para的意思是「彼岸」。在此,娑婆世界是「此岸」,而涅槃是「彼岸」。由于菩薩清淨自己及他人,以越渡至彼岸(涅槃),因此他被稱爲parami。

  或者,para(名詞)跟意爲「結合」或「置于一處」的mava(詞根)組合一字。由于菩薩把衆生結合或置于涅槃,他被稱爲parami。

  或者,它的詞根是maya,意即「走向」。由于菩薩走向涅槃彼岸,因此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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