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何時候都可行的布施是「非應時施」。在雨季安居過後的一個月期間內布施迦絺那袈裟、在雨季安居剛開始時布施袈裟、布施有營養的食物給病人、布施食物給到訪的比丘、布施食物給要開始旅程的比丘,都是在特別的時刻、具有特別意義所做出的布施,因此被稱爲應時施;其它一切不是在特別時刻所做的布施是爲非應時施。
應時施比非應時施有更大的功德,因爲它是在特別時刻爲了符合特別的需求而做的。在應時施成熟時,它會在需要的時刻帶來特別的善報。例如,若施者想要吃一些特別的東西,他的心願可以即刻實現;同樣地,若他想要有特別的衣服穿,他就會得到它們。這些是應時施之特別功德的例子。
廿一、眼前施與非眼前施
巴利文paccakkha是pati和akkha兩個字組成的。Pati的意思是朝向;akkha的意思是眼、耳、鼻、舌、身五根。雖然一般上paccakkha的意思是眼前,它的完整含意應該是「五根可感受的」。因此眼前施有更廣的範圍,並非只是施者親眼看到的布施,而是也包括了其它根門可感受到的,即聽、嗅、嘗和觸到的。有關這點,我們必須注意到眼前施並非完全跟親自施一樣的。親眼看到自已的布施,卻沒有真正親自布施是屬于非親自施。(在自己的要求或命令之下由別人代做。)
廿二、同等施與無比施
別人可以比得上的布施是「同等施」,無人可比得上的布施是「無比施」。在做有競爭性的布施時,施者致力在質量上超越其它人。在這樣的競爭裏,無可匹比的布施是無比施。
根據《法句經‧世間品‧無比施經》的注釋,在每一尊佛的時期只有一個施者會做到無比施。在我們佛陀的時代的故事如下:
有一次在長途旅程之後,佛陀與五百位阿羅漢回到祗園精舍。憍薩羅國的波斯匿王(巴舍那提王,King Pasenadi)邀請世尊與五百弟子去皇宮裏接受極多的供養。國王也邀請舍衛城市民來觀看布施儀式,以便他們能夠看到及隨喜他的功德。隔天舍衛城的市民爲了與國王競爭,全城集資地做了比國王所做更大的布施給佛陀與五百弟子。他們也邀請國王來觀看他們的布施儀式,以便他可以隨喜。
在感受到其競爭精神之下,國王接受了市民的挑戰,而在隔天做了更大的布施。市民又再做個超越國王的更大的布施。如此國王與市民雙方的競賽進行到雙方各做了六次布施。(而其競賽還未有勝負。)
在第七圈賽時,國王已感到沮喪,心想:「很難在第七圈裏超越市民,若身爲統治者的我竟然輸給我統治的市民,那麼活著就沒有意義了。」爲了安慰他,他的皇後勝鬘爲他想出了一個市民無法匹比的宏大布施之計劃。她叫人建了一間很大的殿堂以供佛陀與五百弟子在裏邊坐,並吩咐五百位公主爲他們扇涼,又以香水灑在殿堂內。在五百位羅漢的背後,各跪著一只撐著白色華蓋的大象。
當照著計劃准備時,他們發現只有四百九十九只溫馴的象,因此他們只好把一只出名蠻橫的野象放在指鬘尊者背後,再令牠有如其它象一般撐著一支白色華蓋。當人們看到這只野象也有份參加儀式,又是很溫順地撐著一支白色華蓋在指鬘尊者上空時都感到很驚訝。
在僧團用完餐後,國王宣布:「我把這殿堂裏的一切東西,包括受准許與不受准許的,都布施給僧團。」在他如此宣布後,市民只好認輸,因爲他們沒有公主、白色華蓋與大象。
因此在釋迦佛時代行無比施的人即是憍薩羅國的波斯匿王。我們應該知道其它每一尊佛都有一位向他們做了無比施的施者。
布施有叁種
(一)布施也可分爲下等、中等與上等叁種。它們的功德多大有視在布施中其欲、心、精進與觀之強度幾何。若這四個因素弱,則布施是爲下等;當它們是中等時,布施也是中等;當它們都很強時,其布施即是上等。
(二)當布施是爲了獲得名譽與贊賞時,其布施是爲下等;當布施是爲了獲得投生作個快樂的人或天神時,其布施是爲中等;若布施時是爲了恭敬聖者或菩薩,以及學習他們布施之模範,那即是上等的布施。
(在巴利文經典的許多部經典裏有提及一些公園與寺院是以施者之名命名的,如祗陀太子布施的祗園、給孤獨長者布施的給孤獨精舍、美音富翁布施的美音精舍。在第一次經典結集時,衆長老采用這種命名法是爲了鼓勵別人向他們學習,而因此獲得功德。所以現今的施者在布施時把自己的名字刻在大理雲石或石碑上。在如此做時他們應該以正念攝心,不可爲了名譽,而謹記只是爲了立下布施的模範,希望他人也會布施而獲得功德。)
(叁)當施者發願欲成爲快樂的人或天神時,其布施是下等的;當他發願證悟弟子菩提或辟支菩提時,其布施是爲中等;當他發願欲證得叁藐叁菩提或正等正覺時,其布施是爲上等。
[菩提或覺悟是指四個道智。古代聖者勸告我們,若欲使所做的布施成爲脫離生死輪回的助緣(不輪轉依止),我們就絕對不可以隨便的態度來做布施,應該在布施時認真地發願欲證悟叁種菩提之一。]
(四)再者,布施也可分爲叁種,即施仆人、施友人與施主人。
就好像在日常生活中,人們自己享用品質優良的東西,而把品質低劣的給仆人用,因此若我們布施品質低劣過自己享用的東西,那麼這即是施仆人,是下等施。就好像在日常生活中,人們與朋友分享同等品質的東西,因此若我們布施品質相等于自己享用的東西,那即是施友人,是中等施。就好在日常生活中,人們以品質優于自己用的東西來送給上司,因此若我們布施上等的東西,那即是施主人,是上等施。
(五)有叁種法施。第一種法施之「法」是與前面把布施分爲兩種的「物法施」有關的。根據記載,「物法施」是布施貝葉經典或經書。在這種分法裏,「法」即是經典本身,是佛陀所教而記錄在貝葉或書上的教法。因此,這種法施是指教佛法或把佛學知識布施給他人。教法(即佛學理論)是施物,聽衆是受者,而弘法之人即是施者。
在第二種法施裏,「法」是指論藏把布施分爲色、聲、香、味、觸、法六種布施的法施。在此法被解釋爲一切法塵或意識的目標。法塵是:一、五淨色;二、十六種微細色;叁、八十九種心識;四、五十二種心所 ;五、涅槃;六、觀念或概念。在教法裏,「法」的意思是「聖」;而在此「法」的意思是「諸法實相之究竟谛」。
這種法施是通過幫助感官殘缺之人來進行的,譬如幫助視力不良、聽覺有問題的人等。幫助別人改善視力是眼(法)施;幫助別人改善聽覺是耳(法)施;等等。在這種布施裏最爲特出的是命施,即使到別人長壽。剩下的香、味、觸法施也可以此類推。
在第叁種法施裏,「法」是指佛、法、僧叁寶裏的法寶。跟第一種法施一樣,法是指佛陀的教法。只是在第一種法施裏,法是施物及聽衆是受者;然而在第叁種法施裏,身爲叁寶之一的法寶則是受者,是接受施物的受者。當佛與僧伽是受者時,有關之法也成爲受者。
舉個例子來說:有一次佛陀住在舍衛城的祗園精舍。當時有個對佛法具有信心的富有居士這麼想:「我常常都有機會供養食物、袈裟等給佛陀與僧伽,以向他們致敬,但是我卻不曾供養法,以向它致敬。現在是我應該如此做的時候了。」這麼想著,他就去請教世尊應該如何做。
世尊答說:「若你想要向法致敬,你應該以食物、袈裟等供養精通佛法的比丘,但是心中必須清楚地知道是在向他所證悟之法致敬。」
當那位居士問世尊那一位比丘適合接受供養時,佛陀就叫他去問僧團。僧團則指示他去布施給阿難尊者。所以他就邀請了阿難尊者,布施了許多食物、袈裟等,心中想著是在向阿難尊者所證悟之法致敬。這故事記載在《雜集‧次第供養本生經》之序文裏。
根據這故事,那位居士是施者;食物、袈裟等物品是施物;阿難尊者心中之法是受者。
那位居士並非唯一做這種以法爲受者的布施之人。經典清楚地提及阿育王由于對法的敬愛,而建了八萬四千間寺院來向八萬四千法蘊致敬,這八萬四千法蘊即是完整全套的佛陀教法。(「蘊」的意思是「組」。)
(必須小心注意的事項):許多人都聽過阿育王的大布施,也想效仿他如此做。但是正確的學習方法是很重要的。阿育王的真正動機並非只是布施寺院,而是向個別的法蘊致敬。建寺院只是爲他提供施物。後代想要向阿育王學習的施者應該明白建寺院並非只是作爲施物,也並非爲了獲得名譽,而是只有向法致敬的唯一目的。
當憶及佛法的重要性時,我們就會珍惜這些法布施的意義。覺音尊者大論師在爲批注《法聚論》的《殊勝義注》寫結語時這麼發願:「願正法久住,願一切衆生向法致敬。」(Ciram titthatu saddhammo, dhamme hontu sagarava, sabbepi satta.)他這麼發願是因爲他真正透徹地了解法的角色之重要性。他知道只要法還存在,佛陀的教法就不會退減,而每個恭敬法之人將會依法實行。佛陀曾經說:「只有見法者見我。」在他臨終時,佛陀又說:「在我入滅後,你們應以法與戒爲師。」
因此我們必須致力培育扮演著重要角色的第叁種法布施。
(六)另外叁種布施是難行施、大布施和普通施。難行施的其中一個例子是「有木者帝須」所做的布施。這故記載于《增支部‧一集‧一法禅那廿八品》的注釋。
有木者帝須布施的故事
以前在斯裏蘭卡的大村裏住著一個很窮的男人,他是以賣木柴爲生的。他的真名是帝須,但是由于他是賣木柴爲生的,因此人們都叫他作「有木者帝須」(意爲只有木柴作爲財産的帝須)。
有一天,他向妻子說:「我們的生活是那麼的低賤,雖然佛陀有教過經常布施的利益,但是我們卻無能力培育這種布施。然而我們也能做一件事情,即開始例常地在每個月裏布施兩次食物,當有能力布施更多時,我們將嘗試以食券 來做更高等…
《南傳菩薩道(下)》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