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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菩薩道(下)▪P11

  ..續本文上一頁使,心與目標就不會連接,心將不會停在目標上,不會覺察到目標。只有通過思的運作,心才會與目標相接。因此在每一個戒行裏,陪同心生起之思即是戒。

  律儀戒與不犯戒

  前面所述諸戒可同等地運用于比丘和在家衆。但也有其它戒只與比丘有關,即律儀戒與不犯戒。。

  律儀戒:

  一、 「別解脫律儀」:以比丘之根本戒(即227比丘戒)來自製;持好這些戒將令到持戒者免受墮入惡趣之苦。

  二、 「念律儀」是指防護眼、耳、鼻、舌、身、意六根門,以使「惡賊」不得其門而入。

  叁、 「智律儀」是指以觀攝心,以中止渴愛、邪見與無明諸煩惱之常流。它也包括了資具依止戒,即正當地善用四資具。

  四、 「忍辱律儀」是指攝心,以便在忍受酷熱或嚴寒時不會受到惡念困擾。

  五、 「精進律儀」是指心精進于防止欲貪思惟(kamavitakka)、瞋恨思惟(byapada-vitakka)與傷害思惟(vihimsavitakka)諸惡念生起。活命遍淨戒也包括在此律儀之內。

  不犯戒:

  此戒是通過在身語方面不犯自己所持之戒而得以培育。從以上對五律儀與不犯戒之描述,我們可以推測在究竟界上,別解脫律儀是指一組心所,包括思、叁離、無貪、無瞋與無癡;念律儀指念心所;智律儀是指慧心所;忍辱律儀是指一組以無瞋爲首之心與心所,其相是不生氣(或可說是無瞋心所);精進律儀是指精進心所。

  至于不犯戒,在究竟界上它是令人避免去犯自己所持之戒的一組心與心所。于布施,思是它的根本。于持戒,思也是其主要因素,然而除了思之外,它也包括了以叁離(離身惡行、離語惡行、離邪命)、無貪、無瞋、無癡、念、慧、精進諸心所爲首之心與心所組合。

  二、爲何稱爲戒?

  戒之巴利文是sila,它有兩種含意:第一個是指天性、行爲或習慣。它曾被用來表達「慣于行惡之人」(papakarana-silo);「慣于言惡之人」(dubbhasana-silo);「慣于向尊者致敬之人」(abhivadana-silo);「慣于弘法之人」(Dhammakathano-silo);它也被用來形容自然現象:「樹一般上是在雨季時生長」(Vassana-samaye rukkha ruhana-sila);「樹一般上是在夏季時落葉」 (gimhasamaye patta patana-sila)。它的第一個含意是用來形容有德及無德之人的習慣,也用來形容與善惡無關的自然現象。

  它的第二個含意是聖潔、有道德之善行。持戒波羅蜜所指的即是此含意。而在此它再有兩種含意,即:一、導向;二、支持。

  (一)「導向」是指防護自己的身語業,以及把它們導向正確的方向,以免它們不受控製。沒有持戒之人的言行就好像胡亂紡織的紗布一樣地混亂。但有持戒之人卻會緊密地看守自己的言行,確保它們有秩序與受控製。即使脾氣火爆、輕易被激怒之人在持戒時也能守好自己的言行。

  (二)戒是「支持」,因爲沒有戒就不能成就任何善行。只有持戒之人才會有善業,因此戒即是一切善業的基礎,它促使行善以成就可獲得投生四界之善業。這四界是欲界、色界、無色界與出世間界。

  須彌陀隱士在被授記將會成佛之後,訓誡自己首先成就布施波羅蜜,但這並非表示他無需持戒地先修布施。在他以「波羅蜜思擇智」省察一切成佛之因素時,布施波羅蜜第一個在他心中生起,接著來的是持戒波羅蜜、出離波羅蜜等。經典所列的波羅蜜次序即是諸波羅蜜在須彌陀隱士心中出現的次序。他不可能同時省察所有十個波羅蜜,而只能逐個地省察。恰巧第一個被省察的即是布施波羅蜜,由此它被列爲諸波羅蜜之首,但這並非表示波羅蜜的排列即是修習它們的次序。

  在實際修行上,只在施者有持戒時,其所做的布施才清淨,而有持戒的布施福報會更大。這是爲何衆比丘受到在家衆邀請接受袈裟等物供養時,他們會確保在家衆先受戒(即使邀請時並沒有提到要受戒)。

  因此,對「爲何稱爲戒?」這個問題,其明確的答案是:它稱爲戒是因爲:一、它不讓身語業變得殘暴與混亂,而控製及使它們變得平靜與溫和;二、它作爲四種善心生起的基礎,而這四種善心是欲界、色界、無色界與出世間之善心。

  自這些討論中,可能會生起以下的疑點:

  一、 若戒與定兩者皆屬于「導向」,它們的作用有何差別?(其答案是)戒以控製好言行來促進安甯與平靜;而定則是把心與心所導向于單一個目標,以防止它們受到幹擾及變得散亂。這即是戒與定在作用上的差別。

  二、 若戒與地大兩者皆屬于「支持」,它們的作用有何差別?(其答案是)戒是四種善心生起的根本原因,由此它是欲界、色界、無色界與出世間四種善心生起的基礎。就好像皇家奶奶抱著小王子以防止他四處亂爬,地大也緊緊捉住同時生起的其它叁大以免它們四散。這即是戒與地大在支持與協助的作用上的差別。

  《清淨道論》只提及上述兩種含意,但是有些論師又有其它的看法。根據他們的看法,sila一字是演變自sira或sisa,兩者的意思皆是「頭」。當頭破掉時,一個生命的整個身體已被毀;因此當戒毀壞時,一切善業皆毀壞了。所以戒就好像善業身之頭,而sila則是以“l”替換sira和sisa之“r”或“s”演變出來的。

  但是作者認爲這類看法是不正確的,因爲其論點只基于sira,sisa和sila有類似的發音,而沒有涉及《增上財燈》偈1092爲sila所下之定義。

  根據《增上財燈》所下的結論,戒有兩種含意,即:一、天性;二、善行。

  雖然天性可指善惡兩者,但由于我們討論的是古代聖人、菩薩、阿羅漢等的習慣與修行,我們應該視戒只是指善的一面。譬如法可以是善或惡的,但是當我們說「我歸依法」時,其法只是指善法。同樣地,雖「僧伽」的意思是「一組」或「一群」,譬如“manussa-sangha”是「一群人」,“sakuna-sangha”是「一群鳥」,但當我們說「我歸依僧伽」時,它是指比丘僧伽。

  如此考慮之後,戒應是《增上財燈》所說的「天性」。因此它被稱爲戒是因爲它是古代聖人、菩薩、阿羅漢等的天性。

  叁、什麼是戒的相、作用、現起和近因?

  戒的相是防護人們的身語業,以及把它們導向正確的方向;它也作爲一切善業的基礎。

  它的作用是防止人們由于不受控製的身語業而變得不道德。它幫人們保持言行無瑕,不受智者指責。

  戒的現起是身語意之清淨。當智者省察戒的本質時,他覺察它即是身業、語業與意業之清淨。

  它的因是慚(羞于爲惡)與愧(害怕爲惡)。雖然聽法有助于戒之生起,但這只是較遠的原因。只有通過慚愧才會有持戒。

  四、什麼是戒的利益(功德)?

  有戒行之人得享許多利益,譬如心中感到愉悅。接著它會帶來喜。對于感受到喜之人,心與身輕安隨之生起(在此身的意思是心所),而樂也緊接著生起。心與身輕安將引生定,而此定則令人得以如實知見諸法。當人們獲得如實知見智時,他們就會對痛苦的生死輪回感到厭倦與不再執著。在他們心中已生起看透實相的「強力觀智」。以此觀智他們不再執著于渴愛,而得以證悟道智與果智,最終獲得解脫。證悟道果智之後,他培育省察智,此智令他們能夠看到自己的名色蘊已止息,即是說他們已證得了圓滿寂靜之涅槃。因此戒有許多利益,包括證悟涅槃。《增支部,第515頁)。

  在幾部經裏,佛陀提及持好戒律之人可獲得以下五項利益:

  一、 由于持戒之正念,他獲得巨大的財富。

  二、 他有好名聲。

  叁、 他自信(因戒而生之自信)地走進聖者、婆羅門、居士或隱士群中,不會感到自卑。

  四、 他得以活至壽終,死時心不迷惑。(無德之人臨終時對其一生不修善業感到懊悔。有德之士臨終時則不會感到懊悔,反之心中顯現過去所做的善事,而使他感到無畏,心清晰與不迷惑地面對死亡,就好像將要獲得金壺之人很愉快地舍棄手中的陶壺一般。)

  五、 他死後投生到快樂的天界或人間。

  在《中部‧願經》裏,佛陀列舉了持戒的十叁種利益;它們包括了受到法友之敬重,乃至最高的阿羅漢果。

  五、戒有多少種?

  戒有二種

  一、作持戒與止持戒

  在這兩者之中,佛陀說「這應該做」而立下之戒條是爲作持戒(行戒)。譬如實行對授戒師或導師所應盡的義務即是修習行戒。

  不做佛陀所禁止的即是修習止持戒(止戒)。譬如持禁止比丘性交、偷盜、殺人與騙說已證道果智的波羅夷戒即是以不犯來修習止戒。

  有些人胡亂地注釋這些戒條,說不修作持戒是無罪的,但修習它會使到戒行清淨。如此的解釋即表示他們並沒有分別比丘和在家衆。

  事實上,佛陀有很清楚地立下弟子必須向授戒師與導師實行義務的戒條。任何沒有遵守這些戒條的弟子不單沒有實行作持戒,同時也犯了「破責任惡作罪」。

  因此對于比丘,不實行作持戒是不可說爲無罪的,因爲作持戒是佛陀爲他們立下必須遵守的戒條。

  對于在家衆則可以說不犯肯定導致惡趣輪回之惡業是屬于止持戒。反之不犯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導致惡趣輪回之惡業,以及尊敬長輩則是屬于作持戒。

  譬如有在家衆必須持守的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及不飲酒或服食麻醉品。沈溺于這些惡行肯定會投生至惡趣。因此戒絕這五個肯定導致惡趣輪回之惡業即是止持戒。

  居士也可持守八戒,它包括了不殺生、不偷盜、不妄語、不飲酒或服食麻醉品(這四個是止持戒),以及附加的不淫、過午不食、不歌舞視聽取樂也不塗飾香粉、不用高廣或豪華之床。這四個附加戒裏的行爲不一定會導致惡趣輪回。須陀洹與斯陀含在家聖者可以和丈夫或妻子有合法的性關系,可以在午後吃東西、歌舞等,以及睡在高廣或豪華的床。但由于他們如此做時並無邪見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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