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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菩薩道(下)▪P27

  ..續本文上一頁止,我們所討論的只是從經典學來的教法谛(理論)。但事實上卻是菩薩等智者所修習的行道谛(修行)才算是真實波羅蜜。行道谛是指真實語。落實所成就的真實波羅蜜即是真實語。真實語有叁種,即:

  一、 取信真實語;

  二、 許願真實語;

  叁、 離妄真實語。

  一、取信真實語

  在這叁種真實語之中,《雜集‧蓮根本生經》述及菩薩如何成就「取信真實語」。以下是其故事的簡要內容。

  以前有一個名爲大黃金的年輕婆羅門。他的出生地是波羅奈國。他連同另外十人一起出家,包括六個弟弟、一個妹妹、一個男仆、一個女仆和一個朋友。他們住在森林裏的一個蓮花池旁,以摘野果維生。

  開始時他們一同出去摘野果,依然有如村人一般地交談,並不像是森林隱士。爲了終止這種不良的情形,身爲大哥的大黃金說:「我單獨一個人去找水果。你們都留下安靜地修行。」其兄弟則說:「您是我們的首領,所以不應該讓您去摘水果。妹妹和女仆也不應該去,因爲她們是女人。我們八個人應該輪流去摘水果。」每個人都同意這個建議。

  過了一段日子,他們的心變得非常知足。他們不再貪求水果,而只取近處蓮花池裏的蓮藕來維生。值班的人把蓮藕拿去茅屋裏分爲十一份。最年長的先拿他的份,擊石鼓爲訊,然後回到自己的地方安靜地吃,再繼續自己的修行。排行第二的在聽到石鼓響後就去拿自己的份,然後再擊鼓爲訊。如此他們一個接一個地去拿自己的食物,回去自己的住處安靜地吃,然後繼續修行。如此,除非有特別的原因,他們是沒有相見的。

  由于他們非常精進修行,因此導致帝釋天王的寶座震動。帝釋天王想了一下就知道其原因所在。其時他對他們是否真的不執著欲樂存有疑心。爲了探其究竟,他連續叁天以神通藏起作爲大哥的食物。

  第一天,大哥去拿自己的食物時,他沒有看到自己的食物,他想應該是值班的人遺忘了。他沒有說什麼,只是回去自己的住處繼續修禅。第二天,他也沒有看到自己的份,他想可能是其它人誤會他做了錯事,而故意不給他食物來懲罰他。他有如第一天般保持沈默。第叁天又沒有看到自己的份時,他想若自己果真有做錯事的話,他應該向他人道歉。所以他在黃昏時擊鼓招集衆人,說:「爲什麼你們沒分食物給我?若我有做錯的話你們就講出來吧,我將向你們道歉。」二弟就起身向大哥致敬,然後說:「大哥,可否讓我爲自己說幾句話?」在獲得大哥的允許之後,他就發誓說:「大哥,若我偷了您的食物,讓我現在就擁有許多馬、牛、銀、金和一位美麗的妻子,跟我的家人住在一起,盡情享受世俗的生活。」(這種誓言表示只要我們還執著欲樂,當我們失去它時就會感到痛苦。發這誓言是爲了表示厭惡欲樂。)

  大哥說:「你已經發了很嚴重的誓。我相信你沒有拿我的食物。你可以回去坐下。」

  其它人則掩耳說道:「哥哥,請您別這麼說。您的話實在太嚴重、太可怕了。」(他們掩耳是因爲身爲禅修者的他們對欲樂感到厭惡。欲樂實在可怕到他們不能忍受聽到有關欲樂的話。)

  接下來叁弟則說:「大哥,若我偷了您的蓮藕,願我變成戴花塗檀香的人,擁有許多孩子,很沈迷及執著欲樂。」

  (其它八人也發了類似的誓言。)

  在這故事裏,身爲大哥的大黃金隱士即是菩薩,其它人則是未來大弟子。由于他們的心已非常清淨,他們真的厭惡欲樂。他們每人都很勇敢地發了可怕的誓言以取信他人。由于這些誓言是根據事實而發,所以是和真實語一樣的。在他們每人的誓言裏,其要點是「我們沒有偷您的蓮藕」。由于它是真實的話語,所以它是真實語。「願我擁有這或那」等字眼則是建議應受到的懲罰,以取信他人。所以這種真實語是爲取信真實語。

  詛咒

  沒有根據事實,而是想要他人遭遇災害的話並非發誓,而是詛咒。以下的故事裏就有一個例子。

  從前,當梵與王統治波羅奈國時,有一個名爲提雨羅的沙門住在喜瑪拉雅山裏。有一次他去波羅奈城討取醋和鹽。在獲得主人的允許後,他住在城附近一個陶師的小屋子裏。不久又有位一名叫那羅陀的沙門爲了同樣地目的而跟他住在一起。晚上睡覺的時刻到來時,那羅陀先看好了提雨羅睡覺的位置及門的位置才上床睡覺。但當他睡後,提雨羅卻跑去睡在門口。

  在半夜那羅陀起身出去小解時,他不刻意地踏到提雨羅的發髻。提雨羅就說:「是誰踏我的頭發?」那羅陀溫和地回答道:「尊者,是我,因爲我不知道你睡在這裏。請接受我的道歉。」在提雨羅的牢騷聲中,他走出了屋子。

  爲了避免事情重演,提雨羅掉轉位置來睡。當那羅陀回來時,他想:「由于不知道他的頭在那裏,我出來時不小心地踏到他的頭發。現在我應該從另一邊進去。」因此他又不小心地踏到提雨羅的頸。提雨羅就問:「是誰踏我的頸?」那羅陀答道:「是我,尊者。」提雨羅就說:「你這惡毒的沙門。第一次你踏我的頭發,這一次你又踏我的頸,我要詛咒你!」那羅陀說:「尊者,這並非我的錯。第一次我不小心犯錯是因爲我不知道你睡在那裏。爲了避免重犯,這次我特意從你的腳的位置走過。請你原諒我。」

  「哼!你這惡毒的沙門,我要詛咒你。」提雨羅威脅著說。雖然那羅陀請求他別這麼做,提雨羅依舊詛咒說:「當明天太陽升起的時候,願你的頭裂成七塊。」那羅陀則說:「我道歉了你還要詛咒我。願錯的一方的頭裂成七塊。」如此那羅陀也回報一個詛咒給提雨羅。(跟提雨羅不同的是,那羅陀的詛咒是沒有害人的惡意的。他詛咒提雨羅是爲了讓提雨羅感到害怕而認錯。當時他是具有很強神通力的人,能夠看到過去四十個大劫及未來四十個大劫,一共八十個大劫。)當他以神通看提雨羅的未來時,他預見後者將會死亡。由于對提雨羅的悲憫,他用神通令到太陽不能升起。

  在太陽應升起卻沒有升起時,市民們湧到皇宮前齊聲叫喊:「國王,太陽在您統治時沒有升起。請改善您的行爲以讓太陽重現。」國王在檢討自己的言行後並沒有發現有什麼錯失。他想肯定是有特別的原因導致太陽沒有升起,可能是在他的國家裏有沙門吵架。在查探之下,他得知有兩位沙門吵架。所以他在黑夜裏去見那兩位沙門。聽從那羅陀的指示,他令人把一塊石頭放在提雨羅的頭上,再用力把提雨羅推進水池裏。當那羅陀撤去神通時,太陽即刻升起,而那塊石頭已同時裂成七塊。提雨羅則潛在水裏從另一邊安全地出來。

  在這故事裏,提雨羅詛咒那羅陀是出自瞋恨心,所以它不是發誓,而只是詛咒。

  在《須陀須摩本生經》裏,我們也可以看到取信真實語的例子。以下是它簡要的故事。

  以前有個名爲食人鬼的人住在森林裏。他原本是波羅奈國的國王(後來因爲被諸大臣發現他吃人肉,所以被逼下臺)。他發了個願,若他受到相思樹的刺割傷的腳在七天之內不藥而愈,他就會以一百零一位國王的血來拜祭一棵榕樹。(因爲他要求那棵榕樹的樹神醫好他的腳傷。)過後他的腳傷果然好了(但那是它自己好的,並非樹神醫好的),而他也成功捉到了一百位國王(及把他們都吊在樹上)。隨著樹神的要求,他必須捉俱盧國的須陀須摩王爲第一百零一位國王(因爲樹神知道只有須陀須摩王才能製服他。)。他成功在鹿勝園裏捉到須陀須摩王,再把那王背回森林裏去。須陀須摩王就向他說:「我必須回家一下子,因爲在我去鹿勝園的途中,我遇到一位名爲難陀的婆羅門,他要教我值得四百個錢幣的四首偈。我已經答應他從園裏回去時向他學那四首偈,所以叫他在我家裏等我。請你放我回去學它們以完成我的諾言。過後我會再回來找你。」

  食人鬼則說:「你說得好像已經脫離了死神的手掌心。我不相信你。」

  須陀須摩王就說:「我的朋友,(食人鬼與須陀須摩兩人還是王子的時候本是同學。)食人鬼,在這世間裏,有道德地過活後死去好過長壽卻充滿罪惡,因爲它是人們所厭惡與指責的。不真實的話語不能保護人們在死後不投生惡道。朋友,甚至有人說『狂風把岩嶽吹到天空去了』,或『太陽和月亮掉在地上了』,或『所有的河水都向上逆流了』,你都可以相信。但若有人說『須陀須摩講騙話』,那是不可信的。朋友,若有人說『天空已經裂開了』,或『海洋已經幹枯了』,或『須彌山已經被磨到不遺下絲毫痕迹了』,你都可以相信。但若有人說『須陀須摩講騙話』那是不可相信的。」然而食人鬼依舊不相信他。

  由于食人鬼還是不相信,須陀須摩心想:「食人鬼還是不肯相信我。我將發誓讓他相信我。」所以他就說:「朋友,請你放我下來,我要發誓來說服你。」

  當食人鬼把他放下來時,他說:「朋友,我拿著劍與矛發誓:我要離開你一陣子,以實現我對難陀婆羅門所許下的諾言,去城裏向他學四首偈。過後我會堅守我的承諾回來見你。若我不是說實話,願我不會投生在受到劍矛等武器保護的皇族裏。」

  食人鬼聽後心想:「這須陀須摩王已經發了普通國王不敢發的誓。不管他是否會回來,反正我自己也是個國王。若他沒有回來,我就割破自己的手臂取血來拜祭榕樹神。」這麼想後,食人鬼就讓須陀須摩菩薩離去。

  須陀須摩王用以說服食人鬼的真實語也是屬于取信真實語。這是菩薩應該成就的真實波羅蜜。

  二、許願真實語

  在《黃金晱摩本生經》(Suvannasama Jataka)和其它本生經裏,我們可以看到「許願真實語」的例子。

  在《黃金晱摩本生經》裏提到,有一次,照顧瞎眼父母的黃金晱摩菩薩去河裏取水。正在打臘的華利夜佉王看到他時以爲他是龍王,所以就用箭射他。菩薩中了毒箭後不醒人事。過後華利夜佉王把菩薩的雙親帶到他昏迷的地方。菩薩的父親「黃麻」抱著他的頭;菩薩的母親「波利迦」則抱著他的雙腳痛哭。就在他們摸著兒子的身體時,他們感到兒子的胸部還有微溫。作母親的就對自己說:「我的兒子還沒有死,只是中毒昏迷而已。我當說真實語來爲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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